【明報專訊】審計報告發現,語文教育及研究常務委員會批出一項750萬元研究撥款,雖然3名負責審批的委員分別指該研究預算高昂或過高、是有條件批出撥款,但語常會秘書處沒跟進其意見。報告又指出,一間獲語常會資助舉辦寫作比賽的機構,以同一集團旗下出版社的9100元書券作比賽獎品,並利用語常會撥款支付該筆開支。 政府1994年起先後7次注資共80億元予語文基金,語常會負責就基金運用向政府提建議。該會的語文教育研究工作小組設評審委員會,審批關於提升語文水平的研究撥款,審計署審查2014至2016年獲批的項目,發現其中一個申請撥款750萬元的項目,雖獲3名評審委員建議批准撥款,但3人均附帶保留意見或條件。其中一人指需大幅修訂預算,如不聘請代課教師、削減研究助理人數和出席會議的數目,使預算更切合現實;另外兩名委員則分別指其開支高昂,及開支過高且沒充分理據支持其參與人數和員工開支。審計署指沒文件證據顯示語常會秘書處曾跟進委員的意見;至今年3月,教育局表示語常會秘書處已與該3名委員跟進。該局又稱,會跟進委員帶有保留意見的項目,並以書面記錄跟進結果。 資助書券 機構出版社同集團 審計報告審查其中10個2012至2014年間由語常會撥款支持推廣語文的活動後亦發現,其中一個獲資助77萬元的寫作活動,獲撥款機構以26張面值共9100元的書券作為優異散文獎獎品之一,並將此支出記入活動帳目,惟該機構與發出書券的出版社屬同一公司集團,而有關安排沒事先徵得語常會秘書處批准。 推廣活動採購單一報價 報告又發現,其中3個獲撥款推廣語文的活動,共有8宗採購分別沒按規定取得逾1份至最少5份報價就「拍板」,包括上述寫作活動以1.2萬元租場、一個學生英語球類遊戲及閱讀活動出現6宗涉款1萬至8.3萬元的違規採購,以及一個學生普通話演講比賽以6.9萬元租場,上述採購全部只作單一報價。報告引述有關機構指出,是向其指定供應商採購,或由於急需採購而沒時間取得報價,審計署建議語常會秘書處需向重複或嚴重違規機構發警告。 教育局稱,語常會秘書處會考慮採取措施,確保入帳開支合理合度及獲撥款機構遵循採購規定。 英語優化計劃未如理想 此外,語文基金先後預留共11億元支援中學英語教學,審計報告指出,負責管理有關計劃的教育統籌委員會及策劃分部就計劃作評估,發現分別有177所(41%)和175所(45%)參與提升英語水平計劃及優化提升英語水平計劃的學校,在達到所承諾目標方面表現未如理想。語常會秘書處稱,已考慮籌備新津貼計劃時協助學校制訂校本推行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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