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3名社運人士於2013年七一遊行期間,被指衝擊銅鑼灣崇光百貨外的鐵馬,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3人早前提上訴,質疑原審裁判官容許控方不披露警方行動指令文件是程序不當。高院去年決定委任獨立第三方作特委律師協助處理爭議,惟雙方未能就委任事宜達成共識。案件昨再提訊,法官押後至本周四(30日)決定是否委任特委律師協助。 上訴人鍾健平、陳梓進及黃俊Z前年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各被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3人去年就定罪提上訴。 特委律師閱警文件給意見 律政司昨表示,若需委任特委律師,案件將繼續拖延,認為本案毋須採取此做法。法官張慧玲表示,法庭去年下令委任特委律師,以為雙方可就委任事宜達成協議及作安排,但拖延逾年仍原地踏步,又質疑各方早前未有向法官正確指出有關特委律師的案例。 上訴一方引述法庭錄音謄本,顯示張官應知悉案例。張官稱早前只倉卒閱讀案例,亦未翻看文件被遮蓋內容,故須先閱讀相關文件,押後至本周四決定是否委任特委律師協助。 上訴一方早前表示,原審裁判官曾應辯方要求,下令控方披露3份警方行動指令文件,惟控方呈上由時任政務司長林鄭月娥簽署的公眾利益豁免證書,以及一份70多頁的支持文件後,裁判官改為豁免披露被遮蓋的內容。上訴一方認為控方須披露有關資料,張官早前稱,鑑於案件性質特殊,要求委任特委律師協助查閱有關文件後,再向法官給予意見。 【案件編號:HCMA29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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