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曾太存款李國寶提款無關係
【明報專訊】控方早前陳辭時,提及雄濤廣播股東、東亞銀行主席李國寶於2010年7月提取35萬元現金,曾蔭權太太鮑笑薇亦於同日存入35萬元現金,控方指兩者是明顯有關連,更指李國寶與曾蔭權曾在內地密會。辯方昨反駁指根據東亞職員的證供,該兩筆款項根本毫無關連,又稱「內地比香港更沒有秘密」,質疑兩人為何要在內地會面。
控方早前指曾蔭權與李國寶就本案有種種關連,包括該筆35萬元現金的提取和兩人相近的出入境紀錄。辯方御用大律師萬江儀陳辭時逐點反駁,指李國寶於2010年7月16日提取35萬元現金,與當日曾蔭權太太存入的35萬元現金毫無關係,因根據東亞職員的證供,當銀行文員為李國寶提款時,另有職員正處理曾太的存款,所以兩筆款項是同時處理。更重要的是,該提款的文員稱從未見過曾太,亦沒有向曾太交付35萬元。
萬江儀提醒陪審團,廉署沒有與關鍵人物李國寶,甚至李國寶秘書會面,現時亦沒有任何控罪指控曾蔭權收取該筆35萬元款項。萬江儀又質疑若真是「賄款」,為何會容許至少8名東亞職員協助提取及存入,指「根本就沒有任何秘密」。
指兩款項同時處理
萬江儀續質疑,若該筆款項與深圳大宅有關聯,「李國寶為何要給錢曾太?為何不直接給黃楚標?」萬江儀又指出,早於2010年7月9日,曾太曾簽署一張20萬元支票給李國寶,但控方從來沒有提及該支票,反問陪審團:「如果要將所有事藏於黑暗中,為何會有另一次付款紀錄?」
無法證明內地會李國寶
至於曾蔭權和李國寶的出入境紀錄,萬江儀指兩人是好朋友,而庭上證據僅顯示兩人一同由澳門返港,根本不能證明他們一同前往內地。萬江儀又說,控方根本無法證明李國寶曾與曾蔭權在內地密會,或會議內容是涉及雄濤廣播,更反問陪審團為何要在內地見面,直指「內地比香港更沒有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