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早前審訊時,控方曾引述曾蔭權於公開場合稱要做到「比白更白」,為公務員建立誠信標準的榜樣。控方昨在結案陳辭中,指曾蔭權在公眾面前則裝作誠實可靠,私底下卻隱瞞與雄濤股東黃楚標之間的利益關係,批評他是「雙面人」,更多番質疑他沒有申報租住豪宅,「這不是關於一張BEA(東亞)銀行卡,而是關於租住深圳一個豪華住宅」。 質疑沒申報豪宅 「不是說一張卡」 控方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提到,誠信對政府官員而言非常重要,他們在商討涉及政府政策時有責任作出利益申報,以確保討論過程不偏不倚,但曾蔭權作為特首,竟然在行會討論雄濤牌照時,沒申報租住黃楚標的豪宅,任何有常識的人都會同意曾與黃之間有利益關係。Perry批評曾蔭權如雙面人,在公眾面前則扮演誠實可靠的一面,但隱瞞與黃的利益關係。 李國寶曾太提存「難信巧合」 Perry又提到,身兼雄濤廣播股東的東亞銀行主席李國寶,於2010年7月16日早上9時20分以支票提取35萬元現金,35分鐘後,曾蔭權太太鮑笑薇把35萬元現金存入與丈夫聯名的戶口。Perry分析指出,曾太當天是攜同35萬元現金前往銀行存款,根據東亞銀行職員的供辭,如此大筆現金存款甚為罕見,而李國寶以現金支票提取款項,而非直接把款項轉帳至另一戶口,質疑是因為以現金交易可不留痕[,從而隱藏該筆款項的真正來源。 Perry指出,辯方或會稱兩筆款項並無關係,只是「可怕的巧合」,並質疑控方的說法是陰謀論。惟Perry要求陪審員考慮,在現實中兩人只是巧合地於數十分鐘內處理兩筆同樣金額的現金,有關說法是否有點難以置信。 Perry認為唯一合理解釋,應是李國寶的該筆款項,便是曾太其後向東海集團支付的其中一部分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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