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報前社長﹕妻為全港司機出氣 捱罵交警否認拖延抄牌
【明報專訊】已停刊的《新報》,其前社長馮兆榮前日駕車與妻子往醫院探望受傷友人時,在西環涉違切雙白線掉頭而遭交警截停抄牌,其間馮妻不滿交警「抄牌抄咁耐」,高聲謾罵警員近3分鐘。馮昨晚回應事件時怪責警員拖延抄牌,「擾攘至少20分鐘」,但警員則解釋抄牌時要向對方不斷解釋,但亦只是用了不足10分鐘便發出告票。
馮兆榮:慢慢check台唔畀面
馮兆榮接受本報電話訪問時承認確是違反交通條例,理應抄牌,當時已遞上證件並透露掉頭原因,盼警員盡快處理。他說,當時警員未有理會,反而檢查其車,妻子心急如焚,再提探病一事,交警仍沒反應,妻子遂破口怒罵,疑因而得罪對方,「麙齯(交警)仲慢齱A鰜袧蛜C板」,擾攘至少20分鐘。他批評交警知道自己心急往醫院,反而「慢慢check台」,形容對方「唔畀面」、「個態度非常曳」及「故意刁難」,在情理上做錯。
「係太太翵 同我有乜關係」
馮又說自己「一句都無嘈過,係我太太翵ヾK…同我有乜關係」。馮稱事後妻子向他道歉,擔心影響他名譽,但他安慰道:「無做錯,妳係同全香港嚝r駛者出髐@口氣。」又指已原諒妻子。馮又質疑當時有一班人圍觀,懷疑他們並非路人,可能是「去金鐘示威鶦Z(反港獨)」。面對網民批評,馮質疑他們未有了解真相,「但求無愧於心」。
交警指10分鐘內完成 非半小時
捱罵交警張Sir昨傍晚在現場與記者相遇並受訪。46歲、加入警隊28年的張憶述,前日巡邏時見到有人違例切雙白線掉頭,遂上前發告票,惟女乘客情緒激動,一時說抄牌抄了一小時,一時又說抄牌抄了半小時,明白對方趕時間,但因要花時間向對方解釋及多次重申會盡快寫完罰單,故用了約5至10分鐘填寫告票。他不願詳述經過,認為會「對對方唔公平……可能對方唔想畀人知道發生咩事」。
張又說,當時反而「擔心鶡鴗k士安全」,因附近有人起哄,他要維持秩序,以免發生不愉快事件。對於抄牌時被巿民責罵,張稱以前遇過類似情G,沒有介懷過,「站在警方立場,我]都會盡量克制……被警方票控係會唔開心」,惟強調「情G失控,會做番適當洁v。
前日事發後,有人將謾罵過程片段上載網上。片段開始時,馮站在司機位旁,其妻則在車內與圍觀者對罵,更一度揮舞長傘。馮妻隨後轉罵交警,不斷指手畫腳大罵「寫幾隻字寫成個鐘……抄幾耐呀?使唔使我教你抄呀?」,又不斷指罵「死佬」、「食屎」及「無×用」等,更落車喝斥「抄牌抄半個鐘」,並聲稱要趕往瑪麗醫院。
馮妻欲搶告票 罵「窮死一世」
馮妻更兩度試圖伸手搶走告票,但交警表現沉荂A側身避開及作「第一次警告」,馮妻反斥要投訴交警,馮亦與圍觀者對罵。有圍觀者不值馮妻所為,表示願意為警員作證,「成街證人鰜蛂v,最終張發出告票,馮駕車離開,馮妻臨走前仍罵道「窮死一世」。
警方證實前日下午3時許,港島總區交通部警員在德輔道西近威利麻街,向一名違反交通條例的私家車司機發出「橫過連續雙白線」定額罰款通知書。根據資料,有關違例會被罰款450元及扣3分。
警察員佐級協會發言人董耀明讚揚涉事同袍表現專業,指交警在遇到違規車輛時,會先截停對方及向司機解釋違例原因,再要求對方出示駕駛執照及身分證以核實身分,同時要向上鋒查核司機及車輛是否被通緝,若過程順利,一般數分鐘內可發出告票。
大律師陸偉雄指出,本港並無辱警罪,但若有人不斷指罵警員,並對附近造成滋擾或混亂,或構成公眾地方行為不檢;若有對警員執行職務造成阻礙,或涉嫌阻差辦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