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同意批准巴黎氣候條約
【明報專訊】歐洲聯盟的環境部長們一致同意批准2015年有關氣候變化的巴黎協議。歐盟需要簽署這項協議,才能在11月摩洛哥馬拉喀什召開的氣候會議談判桌邊佔有一席之地。
歐洲議會星期二將就這項氣候條約舉行投票。隨後,為取得歐盟國家領導人的書面批准將開啟一個快車道程序。
為了這項氣候條約生效,在全球溫室氣體排放中佔55%的55個國家必須在條約上簽字。一個月後,條約開始生效。
歐盟負責氣候與能源事務的環境專員卡涅特在星期五的會議後對記者說,環境部長們一致的決定並不會削弱各成員國議會的投票表決。他說:「鑑於在沒有歐盟參與的情況下巴黎條約生效的風險,我們一致做出這個決定。我們充分尊重各國議會的批准情況。」
有著28個成員國的歐盟在同時面對數個危機的時刻急於證明它能夠有效解決重要議題。卡涅特說,歐盟的聲譽受到威脅。
他說:「還記得他們怎麼說的吧,他們說歐洲過於復雜所以不能很快達成一致,他們說我們面臨過多的障礙,他們說我們總是誇誇其談,他們甚至開始質疑我們對此是否真心實意。今天我們清楚地表明,我們是認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