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保守黨臨時領袖澄清 遷反對黨官邸後沒報住宿費
(渥太華30日加新社電)媒體報道﹐聯邦保守黨臨時領袖安布絲(Rona Ambrose)入住正式反對黨官邸斯托諾韋(Stornoway)期間﹐還報銷額外住宿費。安布絲與保守黨否認此事﹐並列舉證據﹐反駁這個說法。
安布絲周五在耶路撒冷接受電話訪問時說﹕「這個報道完全不準確。」
她陪同總理杜魯多﹐到耶路撒冷參加以色列前總統佩雷斯(Shimon Peres)的喪禮。
《赫芬頓郵報》(Huffington Post)此前在網上報道安布絲多領房屋津貼﹐並援引眾議院紀錄﹐指她去年11月5日出任保守黨臨時領袖﹐在今年1月到3月期間報銷9,692元第二住所費用。在那段期間﹐她已遷進斯托諾韋。
在電話訪談中﹐安布絲不肯深入談論房屋津貼事件。
另一方面﹐聯邦保守黨提供數字﹐交代安布絲的第二住所申報費用。議員報銷第二住所費用﹐在眾議員、參議員之間非常普遍﹐他們一年多數時間在國會山工作﹐而他們代表的選區遠離渥太華﹐就會申報第二居所開銷。
在安布絲的案例中﹐她在去年秋天申報第二住所開銷﹐包括4個月的渥太華共管柏文房租﹐每月2,000元。
那是去年10月、11月的租金﹐當時她仍住在那裡﹐另有4,000元是12月、1月房租﹐是退租解約費用。
安布絲的發言人斯托肖(Mike Storeshaw)周五透過電郵說﹕「安布絲女士沒有向納稅人﹐報銷入住斯托諾韋期間的第二住所費用。
「安布絲與家人住在斯托諾韋期間﹐唯一向納稅人報銷的第二住所費用﹐是兩個月的些微罰金﹐因為她要提前解除租約。為此﹐眾議院特別例外處理。」
在一般情況下﹐議員開銷政策不允許報銷第二住所退租解約費﹐保守黨提出國會管理部門的電郵﹐證明他們例外處理此事。
《赫芬頓郵報》隨後修正、澄清報道﹐補充那些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