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民偉涉挪公款 第二任妻免被申索
【明報專訊】「電器大王」蒙民偉2010年去世後,其創立的信興集團旗下公司入稟高院,稱蒙生前挪用公司約8億元,要求從遺產歸還;其中兩公司另入稟向蒙民偉第二任妻子王蓓芬追討當中2.8億元。王向高院申請剔除針對她的訴訟,昨獲法官下令剔除。
4名原訴為信興集團有限公司及旗下3間公司。
高院法官在判辭指出,涉及的2.8億元來自蒙民偉的私人戶口,王蓓芬亦沒有參與原訴一方的業務,而蒙本身家財千萬,他病患期間在5個月內向王支付合共2.8億元。
信興等公司追討8億
法官認為,王不會如原訴一方所指,懷疑丈夫給她的錢或向丈夫查詢款項來源,故剔除針對王的指控。
前妻兒子為信興最大股東
法官判辭又透露,蒙民偉與前妻楊雪姬離婚時,向楊支付了10億元贍養費;根據蒙於2007年6月立下的遺囑,楊雪姬的長女蒙倩兒獲分1億元,兒子蒙德揚獲得信興控股股權,成為信興最大股東。
【案件編號:HCA664/12、HCA241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