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香港電台顧問委員會於2010年根據《香港電台約章》委任成立,就港台節目編輯方針、節目標準及質素等事宜向處長提供意見,並聽取港台的投訴報告,據知委員會無份審批港台的節目編採方針及投訴報告。 翻查會議記錄,委員會過去曾討論數碼聲音廣播、引進社區參與廣播服務,以及網上播放編輯和程序指引等事項。 將於9月離任顧委會成員、浸大傳理學院副院長劉志權指出,委員會約3個月開會一次,每次會有不同部門的員工出席會議中講解未來節目製作的計劃,而委員會就其方針給予意見。他強調,有關會議內容均於網頁公開,過去亦未有干預其編採運作。 據悉委員會成立以來多擔當顧問角色,不會干預港台的編採運作以致發展方針,只是聽取港台提交的投訴報告,不會參與審核。 委員會2010年成立時曾被質疑委員欠公信力,除當然成員廣播處長黃華麒,其餘10人全無電台運作經驗,僅馮美基、劉志權有傳媒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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