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盟稱罰款太少 反「鼓勵」倒泥
【明報專訊】濕地遭破壞卻要納稅人付鈔復修,土地正義聯盟執委劉海龍認為案件罰款太少,不但阻嚇力不足,更給倒泥者「非法倒泥刑罰有限」的「正面信息」,又指明年4月政府增加建築廢物處置費,勢令非法倒泥情况惡化,促請政府檢討法例以堵塞漏洞。
揭發事件的劉海龍說,遭泥頭破壞的濕地約一公頃,政府要動用600萬元公帑修復,但泥頭車司機及運輸承包商各被判罰款1.5萬元,明顯不符污者自付原則,在現行法例下或無法向違法者追討復修費用。
劉海龍曾向泥頭車業界了解,得悉新界倒泥活動多涉外判,部分更是五判或六判,引用環保法例檢控司機甚至運輸承包商作用有限,認為應修例打擊源頭,以收阻嚇。
GPS追蹤泥頭車 難助蒐證
劉又說,由於倒泥位置屬「具特殊及科學價值」地點,希望規劃署根據城規條例提出檢控。長春社助理公共事務經理吳希文指出,政府正在試驗泥頭車加裝全球衛星定位裝置,以追蹤泥頭車去向,但只可顯示車輛位置,未能確定有否倒泥,認為對蒐證幫助不大,有需要修例加重刑罰,或向建築業界加入獎罰制度,若曾被檢控非法倒泥會被扣分,甚至禁止投標政府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