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消委會昨點名譴責有9間分店的California FITNESS的不良營商手法,包括威嚇及誤導消費者,強迫購買會籍及私人教練課堂;亦有投訴人稱職員要求他拍開心笑的照片,以證明是自願簽約。消委會表示,去年接獲296宗涉該店投訴,佔健身中心總投訴的一半,當中九成涉銷售手法,涉款達854.9萬元,最嚴重個案涉57.5萬元;今年首3個月又有71宗投訴,按年升三成。消委會先後警告該公司3次,惟屢勸不改,故嚴厲譴責,另促政府盡快研究「冷靜期」立法,規管預繳式消費。立法會議員黃碧雲促海關加強執法。
投訴稱被要求拍開心笑照片證自願
今次是消委會首次開名譴責健身中心,California FITNESS涉及的不良營銷手法大致可綜合成8項(見圖),部分或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中「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及「誤導性遺漏」等,消委會去年轉介25宗個案予海關。
海關回覆,於2013年7月至今,開立56宗懷疑違例個案,4宗已執法,另有24宗正跟進,餘下28宗未有足夠證據、投訴人取消投訴或未能協助調查。海關周二(26日)於California FITNESS旺角雅蘭中心分店拘捕兩名職員,涉以不良手法推銷健身會籍,導致事主在不情願下花約1萬元。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雂猺z投訴個案,有該公司客戶於2013年以2.6萬元購買7年會籍,其後兩年屢被游說購買私人教練課程,職員向其聲稱早前購入但未上完的課堂已到期,須續約加購新課程,才可續享,投訴人信以為真,不想有損失唯有加購,愈買愈多,總計簽下總值54.9萬元課堂。該投訴人求助時,其中35萬元課堂已用或到期,盼該會代追20萬元,最終雙方未達共識。投訴人以將事件交律師處理,循法律途徑追討;該會將個案轉交海關。
消委批不合作調解 推銷手法「每日創新」
黃批評California FITNESS不合作,調解需6至9個月,去年成功調解比率僅71%,比前兩年逾八成為低。她形容推銷手法「愈來愈聰明,每日創新」,消費者需警惕,例如該店會以抽獎或送小禮物吸引新客到健身中心,其後由數名職員「疲勞轟炸」數小時,游說消費者簽約,「送玵q你一定有目的,邊有咁大隻蛤隨街跳?」她提醒消費者不要輕信職員口頭承諾,簽署任何文件前均要細閱條款,亦不要隨便交出身分證及信用卡。
至於有投訴人稱被該店職員轉介到財務公司借錢,黃鳳傴椄O「非常不良手法」,但舉證較難;部分投訴人亦未必記得細節。
California﹕主動積極聯絡消委處理
California FITNESS回覆稱,以開放態度與消委會作有建設性的溝通,建立處理投訴個案的方向與渠道。該公司仍會主動及積極與消委會聯絡,處理有關問題。
議員促加強放蛇 研冷靜期立法
立法會議員黃碧雲表示,投訴數字高企,反映目前保障消費者權益的法例不足,《商品說明條例》亦未能有效打擊不良營銷手法,促海關加強「放蛇」並檢控違法商戶,以收阻嚇作用。她另建議預繳式消費設2至4星期「冷靜期」。
另一議員鄧家彪亦稱,過去一年收到20宗涉及健身中心不良營銷的投訴,涉款259萬元。他建議設專業健身教練註冊和認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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