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投稿﹕港府政策與空氣質素
【明報專訊】我在很大程度上同意香港政府推行政策力度不足,導致本港空氣質素欠佳,以下從政府推行政策的限制、空氣質素指標、政策配套和政府危機感四方面分析。
政策執行有限制 空氣指標未反映實况
首先,政府落實政策的進度緩慢,未能有效率地改善空氣污染問題。例如以推行停車熄匙為例,政府雖已立法規定停車熄匙,否則會被口頭警告甚至定額罰款,但有不少駕駛者在路上仍然沒有停車熄匙。我認為是政府人手不足難以執行法例,而且對路面情况沒有足夠監察,令香港空氣污染持續。由此可見,政府推行政策會受限於實際的操作。
其次,政府更新的空氣質素指標,與世衛空氣質素相關的最高標準仍存有距離,我認為這樣會令空氣污染的嚴重情况未能全面反映。根據資料,港府在2013年12月30日起推出全新指標,並承諾每5年最少檢討該指標一次,不過沒有提及世衛的標準。我認為這樣的說法會削弱公眾知情權,令大眾不了解香港的空氣污染情况。
電動車配套不足 政府規劃欠前瞻
第三,政府推出的政策配套不足,令改善空氣質素的政策成效不彰。電動車由於沒有廢氣排放,對改善空氣質素有幫助。根據資料,雖然政府早於2009年推動使用電動車,但是電動車的充電站不多,只有小量商場的停車場有充電設施,令市民不便。由此可見,政府沒有提供足夠的支援來配合使用電動車的市民,從而改善空氣質素。
最後,政府對處理空氣污染問題欠缺危機感,令政府未能針對問題來解決,令空氣污染質素愈趨惡劣。例如香港出現屏風樓問題,樓與樓之間有時距離太窄,產生熱島效應,令溫度上升亦同時困住空氣污染物。政府只就改善樓宇通風發出非強制性的指引,又沒有立例規管樓宇之間的距離。由此可見,政府缺乏危機意識,沒有及時提出針對性的策略對付問題。
不過有人認為香港政府已考慮本港的實際情况,針對發電廠排放、汽車廢氣和跨境污染這些主要的污染源頭推出措施,例如提倡電動車、立法停車熄匙,處理跨境空氣污染問題等,但這些措施很多都只是口號式的提倡,缺乏實際行動去規管和跟進,令香港空氣質素仍然欠佳。
總括而言,我在很大程度上同意香港政府推行政策力度不足導致本港空氣質素欠佳。
【文章經編輯刪節】
文﹕佛教覺光法師中學 中四生梁雯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