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古洞被強拆的戶主正與地主展開逆權侵佔訴訟,有大律師認為即使戶主最終無法重建村屋,對官司影響亦不大。有學者指出,若地主計劃申請原址換地,必須妥善安置租戶或土地佔用人。 大律師陸偉雄指逆權侵佔申請人需證明其於該土地上連續佔用超過12年,且不受干預地享用該地的使用權,例如毋須繳交租金,或被地主要求遷走等。即使被拆除的房屋無法重建,亦不會改變其過去佔用土地的事實,因此對逆權侵佔官司影響亦不大,「有間屋做實質證據當然最完美,但村民幭v利係無辦法剷走」。 姚松炎:助租戶重置居所 地主有責 中大地理與資源管理學系副教授姚松炎指出,政府針對新界東北發展向業權人訂立多項要求,若有關人士計劃申請原址換地時,必須公平對待租戶或土地佔用人,包括提供與政府補償安排相若的現金補償方案等。他認為涉事地主有責任保障租戶權益,協助他們重置居所或進行賠償。在雙方解決土地糾紛前,政府也有責任為受災害或緊急事故影響而無家可歸的人士提供臨時居所,提議以中轉房屋等安置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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