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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男子早前持127部iPhone,在落馬洲邊境管制站禁區離境大堂,因沒許可證而逗留被拘捕,其後他承認無許可證進入禁區罪,被判100小時社會服務令,以及被沒收共值67.3萬元的全部iPhone。他不服沒收令上訴,高院昨表示,男子並非被看作水貨客,他只是在禁區等朋友將電話帶到九龍出售,將電話沒收與罪責不相稱,裁定他上訴得直,獲發還全部iPhone。 判辭指出,上訴人冼穎金事發當日(判辭沒提及案發日期)遭警員口頭警告,冼聲稱等候朋友來取電話,會盡快離開,惟半小時後他仍留在禁區,警員最終拘捕他。冼警誡下稱有內地朋友可以替他在旺角出售手提電話,正在等候對方致電給他。 【案件編號:HCMA 6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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