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報稱獨立的葉曜丞去年在區議會選舉北區祥華選區尋求連任,卻不敵代表民主黨出選的陳旭明。葉早前提出選舉呈請要求法庭推翻陳當選的結果。法官昨表示葉至今仍未按法例,在提交選舉呈請兩日內,向答辯一方及律政司提交通知書,也未有向法庭就逾期提交保證金尋求指示及解釋原因。由於程序出錯,法官撤回葉的選舉呈請,並下令葉支付答辯一方的訟費。 逾期未交通知書予辯方律政司 葉曜丞的代表律師昨表示,由於同一選區的參選人「北區動源」黃嘉浩亦入稟提出選舉呈請,故要求法庭合併兩案。他透露黃是兩宗呈請中共同的證人,要求法庭推翻陳當選結果的理據相近,加上黃正申請法援,故要求延長兩個月。但法官稱,由於選舉呈請性質,時間非常緊密,答辯一方亦需時蒐證抗辯,但葉完全沒按程序行事,拒絕其要求,並下令撤銷呈請。 【案件編號:HCAL 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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