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沙田翠湖花園2.62億元樓宇翻新工程去年被揭發涉嫌圍標,工程判頭丘瑞田早前承認4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案件昨原定於區域法院判刑,惟控辯雙方需時商討特別事宜,案件第3次押後至6月判刑。辯方已向法官呈上近200封求情信,當中包括翠湖業主、業主立案法團、區議員及法師等人。 第三度押後判刑 在囹圄中度過農曆新年的被告丘瑞田(58歲),被羈押兩個月後明顯變得消瘦及滄桑。丘去年10月底承認控罪後,原定於12月判刑,惟控辯雙方因不能於庭上明言的技術問題申請押後。案件昨再次提訊時,控辯雙方指有關問題或影響判刑,需時處理。法官遂押後至6月24日判刑。 控方案情指出,丘作為中間人,為新昌時任執董兼董事總經理樊卓雄、時任物業經理許鈞碧、黃潘建築師事務所有限公司董事黃志光、翠湖花園業主立案法團主席黎國樑及香島建築有限公司董事楊永燊安排飯局。 席間各人同意向樊、許、黎及丘分別提供約1500萬元、260萬元、2600萬元及131萬元,作為協助黃潘建築師事務所及香島建築分別獲得翠湖工程顧問合約及翻新工程合約的報酬。黎更會向業主立案法團建議挑選標價分別第三高及第三低的承辦商承辦相關合約。 丘另被控於2012年,為沙田濱景花園的整體維修專責小組成員何志光,與已入標承辦濱景花園翻新工程的環球屋宇工程顧問有限公司董事王邵強安排飯局。席間何向王提供有關翻新工程的資料,以協助環球屋宇取得相關工程合約,事後何將獲得60 萬元「茶錢」報酬,丘則獲得20萬元「介紹費」。 【案件編號:DCCC 55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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