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尼辟23日加新社電)僱主何時有權要求員工出示病假證明﹐是人們爭辯的問題。緬尼托巴省議會可能是下一個戰場﹐激辯僱主何時要求告假僱員出示醫生紙。
新民主黨政府後座議員戈德羅(Dave Gaudreau)建議立法﹐禁止僱主索取病假證明﹐除非員工在同一個日曆年曠職最少7天。
戈德羅周二說﹕「那肯定節省納稅人(金錢)﹐省卻醫生很多時間。
「系統節省金錢﹐緬尼托巴納稅人節省金錢﹐數以百萬元計。」
緬尼托巴省沒有法律規定僱主﹐何時索取醫生紙﹐證明病假日數。
一些醫療團體抨擊部分僱主的做法﹐指他們不該處處要求員工出示醫生紙﹐連一般病痛也不放過。
安省醫學協會(Ontario Medical Association)2014年的聲明說﹐僱主索取醫生紙﹐「有負面影響﹐強迫病人抱恙到醫生診所﹐那只會傳播病菌﹐傳染輪候室的其他人。」
紐芬蘭-拉布拉多省醫學會(Newfoundland and Labrador Medical Association)也在2014年提出問題﹐指僱主要求員工提供醫生紙﹐病人到診所、醫療辦公室拿病假紙﹐只會阻礙醫生寶貴時間。
戈德羅說﹐他建議的法案能為僱員節省額外開銷﹐有時醫生紙需要收費。舉例說﹐他的一名選民繳付25元﹐才能拿到病假紙﹐滿足快餐店老闆的要求。
商界團體說﹐資方需要病假紙﹐做好曠職管理﹐確保僱員獲得必要的治療。
加拿大獨立商戶聯盟(Canadian Federation of Independent Business)緬尼托巴總監西姆斯(Elliot Sims)說﹕「我認為我們要記住﹐病假是福利﹐不是理所當然的。僱主需要一個制衡系統﹐確保問責制。」
戈德羅希望﹐省議會在數周內辯論他的提議法案﹐但他承認﹐無法保證在4月19日省選前討論這事。省府有超過12項法案等著投票﹐個別後座議員的法案通常不受理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