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斯里蘭卡籍男子來港尋求庇護期間,被指於前年6月17日在油麻地平安大樓單位強姦鳳姐。當鳳姐半祼逃走後,他被指在鳳姐手袋內取走940元。他早前否認控罪,高院陪審團昨一致裁定他強姦罪不成立,並以6比1大比數裁定他盜竊罪不成立。辯方隨即向法庭申請由控方支付該斯里蘭卡籍男子約1萬元法援費用,法官在控方不表反對下批准。 逾40歲的鳳姐於審訊期間供稱,斯里蘭卡籍男子Jeganathan Anthonipillai(38歲)案發時拒絕支付肉金,並大力扯其頭髮和打她的頭,強迫她跪在地上口交,其後更被推到H上強姦。 辯方則稱,Anthonipillai案發當晚在街上遇上鳳姐,他同意付100元換取口交服務,但上房後鳳姐挑引他性交,事後索價300元。他拒付並離開單位,結果被數名「睇場」襲擊,令他頭破血流。 【案件編號:HCCC8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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