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香港律師會早前提出於2021年舉辦律師統一執業試(CEE),取代現時學生只須通過3間大學各自設立的PCLL(法學專業證書課程)「出關試」便可的做法,大律師公會特別法律教育委員會主席陳景生今日於《明報》發表文章(刊A27觀點版),稱此舉令人憂慮CEE會成為律師會控制律師入行人數、窒礙競爭的手段,又指律師會在法律教育及培訓常設委員會完成相關研究前就偷步宣布實施CEE,令人遺憾。 憂統一試或成窒礙競爭手段 陳景生表示,目前3間大學的法律課程均由同一外部考官確保課程和論文標準相若,沒證據顯示任何一間大學的標準特別低,致畢業生未能符合業界最低標準。 律師會會長熊運信曾表示,法律學院收取學費提供PCLL課程,同時又主持PCLL課程考試,有利益衝突。陳景生說,大律師公會認為這是無的放矢,因教授課程的機構同時執行考試,是所有學校和大學課程的普遍情G,看不出有什麼利益衝突;事實上若律師會舉辦CEE,無疑也會向考生收費。 陳續說,若將誰能入行的決定權完全交付行內現有成員,業內人士與欲入行人士間會出現明顯利益衝突;律師會理事會只由律師組成,當中大多數是律師行合伙人或獨資經營者,令人憂慮CEE會成為控制律師入行人數的手段。 譚允芝:唔知律師會想點 大律師公會主席譚允芝則表示,仍未正式與律師會商討過有關統一試的問題,律師會至今仍未清楚向公會提供相關改革的目的和目標、改革原因、擬定執行的方法及細節等,就連概念或具體框架也沒有,「唔知佢]想點」。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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