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中文科補習導師張欣欣前年10月被補習社「活學教育」停課,他後來在其facebook 專頁談及此事,結果惹來活學興訟指其言論涉及誹謗,要求他賠償及禁制他繼續刊登相關言論。張早前申請在審訊時加入專家證人,但被聆案官拒絕,他不服昨提上訴,再被拒絕,更被下令向活學支付4.9萬元訟費,張聞判聲淚俱下說「我無錢呀」,連番向法庭哭訴他的困難。 原訴是活學有限公司及嘉昕有限公司所經營的活學教育中心,被告是張欣欣。張早前申請要求在審訊時,傳召嶺南大學持續進修學院講師邱逸作為其專家證人,以解釋涉案文章的真正意思,但聆案官不批准。 張:唔想BB知我「誹謗」人 官將訟費減近半 沒有律師代表的張昨就此上訴,但被高院駁回後,張流淚哭訴說﹕「我無錢呀……好耐無人工呀,我只係想履行小市民幭v利,搵一個專家證人,據理力爭……我自己都無從招架。」張激動地說:「我BB女9個月大咋,我唔想畀佢知,我係個誹謗人麊赤芋C」他稱父母也患病,「我又無收入……我收10幾封律師信啦!」法官看見張欣欣在庭上大哭,無奈勸喻:「你冷靜齱A你都係受過教育鴾H,你都係為人師表………再講返呢瓥ㄤL用,我已經裁決驉K…每個人都要為自己行為負責。」法官經計算後扣除部分費用,將原本9.1萬元訟費,大幅減至4.9萬元。 庭上表示曾半年沒有收入的張欣欣,在庭外接受訪問時說,現於另一間補習社星河教育教書,每周工作6天。張在庭外仍不住流淚,表示含冤莫白。雖然他曾與活學商討和解,但對方開出的條件苛刻及帶侮辱,包括要他賠償及公開道歉,他拒絕接受。 稱父母患病 或須借錢交訟費 張又稱父親早前做了大型手術,現患有糖尿病要買藥,另母親有背患,張同時要照顧9個月大的女兒。雖然現時他有收入,妻子亦有工作,但活學一方「咬住唔放」;他又說接到很多律師信,活學昨更派出頂尖大狀出庭,他只可以自行出庭。張另與活學涉及合約糾紛及小額錢債官司則仍膠荂A他稱雖然對方「有錢」,但他亦「有理」,不過可能要友人借錢支付昨天的訟費。 【案件編號:HCA254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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