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多倫多市內許多老街區,當初在建設時並沒有建設車庫,而是讓屋主把汽車泊在路邊。但隨着家庭擁有汽車數量的增長,許多屋主貪方便將房屋的前院全部剷平用作泊車位,結果違反了市府關於民宅綠地的限制,被市府交通處勒令整改。但有居民不服此令,將在今日舉行的社區議會上抗爭。
這個成為「出頭鳥」的市民,居住在多市北約克社區艾靈頓路(Eglinton Ave.)夾德化林街(Dufferin St.)地區的Northcliffe Boulevard 531號半獨立屋。
這類居民和與其相鄰的多戶民宅,只能與鄰居共用一條車道。不過屋主可以向市府申請泊車許可證(Parking Permit),然後將車泊在路邊,但因為街道長度有限,每戶人家屋前的街道通常只能允許泊1輛車。
而現在的許多住戶,一家往往有2輛車甚至更多,街邊泊車已難以滿足需求。於是有人家把自家前院全部推平,鋪上水泥或磚頭改成了泊車位,也解了泊車的燃眉之急。
前述事主所在的Northcliffe Boulevard就是這樣的一條街道,有相當多的人家都是採取這樣的方式解決泊車難的問題。
但這一做法卻違反了多倫多市政令第918章(City of Toronto Municipal Code Chapter 918)的規定。
這條法例規定,凡是允許持許可證泊車的那一側街道的住戶,就不准將前院改成泊車位;私人物業的前院必須有至少50%的面積用於景觀(Landscaped),其中至少有75%的面積為軟土地;位於私人物業前方的市府道路部分,必須有至少50%的面積用於景觀,其中有至少75%為軟土地。
而531號住戶將其整個前院都鋪上了美觀整齊的石磚,可以輕鬆停放一輛車身較大的皮卡車。但這一做法違反了市政令第918章的3項標準,因此被市府交通處下令整改。但依照法律程序,該戶人家可以在今天舉行的北約克社區議會上就此事做出辯解。
雖然市府交通處下令禁止,但也對當地的123戶居民進行了一次民意調查,收到38戶的回應,其中的29戶表示支持前院泊車,佔76%,有8戶表示反對,佔21%。還有1戶的答案不符合標準而不計算在內。
但交通處也建議,如果社區議會最後批准531號住戶的申請,則泊車位的寬度最少為2.2米,最多不許超過2.6米,並且要承擔所有相關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