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港大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昨出席人權新聞獎活動,在演講中建議教院可藉正名為大學的機會,檢討由行政長官出任校監的制度。他指出,教院正名需要修改《香港教育學院條例》,並交立法會審議,屆時議員將可提出修訂。 藉機予其他院校壓力 陳文敏指出,回歸後政府多次涉及干預學術自由事件,行政長官同時任大學校監是有衝突,認為是時候檢討有關規定,又指有關規定「沒有不可轉變的原因」。陳又指出,教院條例的修訂雖然只會影響教院,但可帶出檢討行政長官任校監安排的聲音,為其他院校帶來壓力。 教院師生校友同意分兩階段改例 教院發言人稱,目前最重要是盡快爭取於立法會本屆會期完結前通過正名,希望能先改校名。 教院又表示,早前曾進行一項師生校友的意見調查,逾萬名回覆者中,大部分都同意修改法例的程序分兩階段進行,校方稍後會與師生及校友深入討論其他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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