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今日香港
˙高鐵超支×公眾利益
新聞撮要
一再超支及延誤的高鐵香港段工程,受委託建造和管理高鐵的港鐵公司及政府商討近兩年後,11月30日公布「終極方案」,雙方簽署補充委託協議:
(1)雙方同意為高鐵工程費「封頂」,並將造價由2010年的650億元修訂為844.2億元(增加約三成),較港鐵7月提交的方案減少8.8億元,但若再超支則由港鐵全數負責;
(2)今所超支的194.2億元,政府2016年2月將向立法會申請額外撥款196億250萬元;同時港鐵計劃向外借貸,分兩次合共派發257.6億元的特別股息,政府作為大股東(約佔75%)可獲195.1億元,變相抵消超支款項;餘下62.5億元派發予港鐵小股東。
運房局長:或訴諸仲裁處理
運輸及房屋局長張炳良強調,政府不排除向港鐵就責任問題訴諸仲裁處理,意味港鐵若通過派發特別股息後,還要面對仲裁後的額外賠償。張解釋,工程造價輕微減少,是因為港鐵調低項目管理費及備用資金,並暫緩興建高鐵第二期月台工程的5條路軌。至於港鐵根據委託協議就高鐵工程所收取的項目管理費,則增至63.4億元。高鐵完工日期維持延至2018年第3季不變(原訂2016年通車),包括6個月緩衝期。截至2015年10月底,高鐵整體工程已完成74.6%,當中隧道挖掘工程完成99.7%,西九龍總站工程完成62.5%。
港鐵主席錢果豐表示,港鐵及政府均同意有關協議,形容方案務實可行。港鐵暫訂2016年2月1日舉行特別股東大會,若獲得股東批准及立法會通過撥款,有關方案即可實施。不過,若2016年9月30日前未能得到立會撥款,將不會落實方案。他呼籲港鐵獨立股東及立法會議員通過有關協議。
特首梁振英說,新簽訂的「封頂」協議保障納稅人的利益,值得支持。但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主席田北辰形容有關方案是「財技」,政府變相是先墊支救高鐵,港鐵後借錢填恣A但港鐵所得到的管理費卻沒有減少,等於政府一手承擔超支費用;又指當年雙方簽訂的委託協議不平等,令港鐵可逃避大部分責任。
民主黨:派特別息如「左袋交右袋」
田北辰說,會視乎「一地兩檢」的討論情G決定是否支持追加撥款;民主黨議員胡志偉批評,政府仍未釐清高鐵工程延誤的責任問題,加上「一地兩檢」未解決,容許港鐵派特別股息予政府等於「左袋交右袋」,難以說服立法會支持追加撥款。民建聯議員陳絔g稱,要先看議員取態及社會意向再考慮。對於外界的質疑,港鐵消息人士稱,在高鐵工程現有委託協議下,並無法律理據要求港鐵就高鐵超支封頂,而港鐵作為上市公司,不能未經小股東批准就承擔超支費用,聲稱現時做法「平衡社會各方對事件的關注」,顯示港鐵願為工程延誤負起社會責任,強調非「財技」。
政府及港鐵皆強調,若立法會不通過撥款,高鐵工程勢將爛尾收場。張炳良強調,「要致力盡早把高鐵建好,若讓它停工甚或爛尾,則會賠了夫人又折兵,如果高鐵未能在2016年上半年內追加工程費用撥款,而被迫停工的話,承建商可根據合約向政府索償,凡此種種也會涉及數以十億元計的巨大費用……按估算暫停工程帶來的直接額外成本,已高達約48億元」。他又稱若日後重新啟動工程而尋找新承建商,所需費用將進一步上升,盼立法會能批出撥款。消息人士表示政府並無「Plan B」,高鐵工程資金所剩無幾,若屆時立法會不追加撥款,高鐵就會「爛尾」。
──綜合《明報》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