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哥華本那比(Burnaby)的一名房東下令養狗的房客交出愛犬的糞便樣本﹐以便找出曾在梯間撒屎撒尿的「元兇」。不過﹐有註冊物業經理認為﹐這樣的處理方法涉及到權利問題﹐在大多倫多地區應當行不通。
這次犬隻糞便違規事件發生在上星期六。Waldorf Manor公寓有犬隻在梯間腹瀉﹐但主人沒有善後﹐以致既弄臟了地方﹐又導致臭氣撲鼻。
公寓的房東隨後採取行動﹐向所有租客發出通知﹐指出目前有科技能夠找出「元兇」。
這幢三層高的公寓有超過30名租客養狗。他們全部都收到指示﹐必須要提供愛犬的糞便樣本﹐否則便要馬上被收房。「拒絕不是一項選擇﹐反而是承認責任。」這封函件說﹕「我們獲得法律的支持。」
加拿大確實有公司提供這類的「緝兇」的科技﹐透過美國的一家附屬公司來進行狗糞便的DNA分析。
卡加利的PooPrints的營運經理艾希莉(Maggie Ashley)表示﹐曾經有數以百計的業主委員會及市政府與她的公司接觸。不過﹐她認為今次的處理不常見。無論如何﹐如果這名房東收集到樣本﹐她的公司可以提供服務。
狗糞便的DNA可被視為確鑿的證據﹐令到沒有善後的狗主無法狡辯。
這家公司的服務可以用來推行寵物政策﹐方法是要求寵物主人在遷入之前提供犬隻的DNA樣本﹐收入數據庫之內﹐供作日後核對之用。
這個計劃在美國田納西州等的地區開發﹐全面實施之後﹐據報有關的問題基本上即時杜絕﹐但偶然還是有人會破戒。
不過﹐根據租務律師麥凱(Lisa Mackie)的意見﹐本那比這宗糾紛的處理方法沒有法律的依據。
她解釋﹐卑詩省住宅租務部門不容許事後的調查及迫遷。這名在Alexander Holburn律師行工作的律師說﹐可以了解到有房東可能試圖在租約中加入條款﹐規定租客接受糞便檢驗﹐但這樣的條款並沒有受過考驗。
加拿大華人物業管理協會會長余月瑛(Joanna Yu)也認為﹐在大多倫多地區住宅大廈要求租客提供犬隻的DNA樣本是不可行的做法﹐原因是涉及到權利的問題。
她表示﹐以她的經驗來說﹐大廈範圍內的犬隻糞便清理不是大問題﹐現行一般的措施已經奏效。目前一般住宅大廈的章程對飼養犬隻都有規定﹐包括限制數目或設定可容許的最高體量﹐至於糞便﹐住客需要負責清理。
余月瑛說﹐住客都會自律。若然有不善後的情況﹐可以透過閉路電視及登記資料來追查。她說﹕「住客是很好的偵探﹐會向管理處舉報。」
據她指出﹐管理人員會向違規的狗主發出警告信﹐當涉及到諸如地氈的清理﹐也可能會收取費用﹐而對方通常都會合作。該幢本那比公寓的住客Claude Paulin-Dupere則透露﹐其他一些住客都認為﹐有關的狗主很容易找來其他犬隻的糞便樣本來蒙混過關。他本人則打算不理會房東的要求。他說﹕「要是他們發出收房通知﹐我會抗爭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