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女食客到美心旗下的「翠園」用膳,發現「川汁蝦球」內有糮芶憿A遂向食環署投訴,美心早前否認「食物的物質與購買人所要求者不符」控罪。控方昨稱證人不願意出庭作供,同意不提證供起訴,惟裁判官不認同,指控方可發出證人傳票,證人有責任到庭,否則須負上責任。控方最終改變主意繼續檢控,案件押後至5月14日再訊。 證人拒出庭為由撤控 官:勿輕易放棄 根據傳票,被告美心食品有限公司被指去年7月27日,在尖沙嘴星光行4樓的翠園出售「川汁蝦球」,食物內有德國籉阬峞C案件昨於觀塘裁判法院提訊,控方以證人拒出庭為由,同意不提證供起訴。 特委裁判官余振邦提醒控方,應仔細分析證據才下定論,不應「太輕易放棄」,若控方有證人的聯絡資料,有權向他發出證人傳票,若他拒絕出庭則須負上責任。控方其後表示聯絡證人沒有困難,決定繼續檢控。 【案件編號:KTS13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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