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去年大批市民於旺角佔領區清場後聚集「鳩嗚」,其間翁姓青年被指慢速過馬路,當警長上前把他帶走,另一名李姓青年被指拳打警長胸口,兩人事後分別被控阻差辦公及襲警罪。翁的未婚妻為幫助情郎,鍥而不捨於網上搜尋數百段現場片段,最終尋得片段證明控方說法與事實存有矛盾。辯方將片段交給控方後,控方昨決定不提證供起訴,法官下令撤銷所有控罪,控方須向兩青年各支付訟費500元。 片證數十人阻路非無障礙 律政司回應指出,根據《檢控守則》,律政司檢控前須考慮是否有充分證據,以達至合理定罪機會;提出檢控後,律政司仍有責任持續地以同一標準考慮證據,以決定是否繼續檢控。就本案而言,辯方於前日案件開審前,向律政司提供了兩段律政司先前並無機會看過(即不在警方提供的證據當中)的錄影片段,律政司小心考慮有關片段後,認為本案證據不能再達至合理定罪機會,遂決定不提證供起訴。 翁:唔明警點解畀口供畀到咁 獲撤控的青年翁健詠(25歲)於庭外憶述,去年12月1日晚上他偕未婚妻購買結婚戒指,其後一同前往食店。當他於旺角先達廣場對出的通菜街橫過馬路時,警員突然一擁而上,他其後被警長蘇長安拘捕。控方事後指他在馬路上停留達10秒,但前方沒受到任何障礙,警長亦曾勸他離開,但他沒有聽從。惟其中一段網上片段顯示,翁當時雖身處馬路中間,但前方被數十人所阻,亦看不見有警員曾勸喻他,與控方的說法不符。 翁又批評警方雖受過專業訓練,「唔明點解畀口供畀到咁」,又指案件為他增添不少壓力,亦令他感到委屈,但他一直認為自己清白,所以「唔會驚」。 黃絲男脫罪 斥亂拉人 另一名獲撤控的青年李展雄(29歲)於食肆工作,他自稱是「黃絲帶」,案發當晚到旺角欲保護學生。他憶述當晚警員突然湧向他,令他失平衡跌倒,不久便遭警員拘捕。當時他的眼鏡飛脫在地,但警員不准他拾起眼鏡。警員亦沒有告知他拘捕原因和罪名,但他聽到有警員說:「拉呢個,拉呢個,拉一兩個啦!」直到錄取口供後,警員才告知他因襲警被捕。 警指黃絲男拉走翁 片證不在旁 事後控方指翁被警長捉住後,李上前把翁拉開,更拳打警長胸口4下,最終李被軍裝警員帶走。惟兩段網上片段均顯示,李被帶走時翁根本不在附近,其中一段片段更顯示他被便衣警員帶走。李批評警員「作古仔,唔知邊個打邊個就亂拉人」,浪費他的金錢和時間。 【案件編號:KCCC1164/15】 明報記者 黃建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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