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渥太華24日加新社電)停職參議員達菲(Mike Duffy)欺詐案辯方律師使出拖字訣﹐在交叉盤問時不斷追問證人﹐主審法官有點着急﹐他下令兩造開會﹐確定案件還要審訊多久。
辯方律師周五開始盤問參議院官員﹐她監管參議院開銷﹐在愛德華王子島參議員達菲涉嫌濫用公款期間供職。
達菲被控欺詐?破壞公信與賄賂﹐案件周五結束第3周審訊。辯方律師貝恩(Donald Bayne)似乎要返回原點﹐他在審訊開端已說﹐調查有偏見。
貝恩多次盤問以前負責參議院財政科的普露(Nicole Proulx)﹐她為何拒絕見他﹐卻有很多時間﹐協助警方和控方辦案。
普露說﹐她不認為自己有選擇﹐她必須為警察作證﹐或給控方證據。
她對貝恩說了很多次﹐她很忙﹐不能撥冗見他。雙方有一次安排會面﹐但她諮詢律師意見後﹐決定取消。她也反擊貝恩﹐說她也有幫忙﹐提供不少達菲文件。但她承認﹐那是參議院書記指示她那麼做。
法官似乎對時間有意見﹐他告訴兩方﹐希望它們在兩周內開會﹐研究審訊還要超時審訊多久﹐比原定41天審訊期長多少。
普露周三起出庭作證﹐訴說參議院開銷政策﹐如何及為何有些開銷審批或遭拒。例如﹐法庭聞悉一筆帳單逾3,000元﹐達菲申報從愛德華王子島到渥太華看醫生的旅費。
普露作證說﹐初時參議院拒絕審批﹐說批准開銷只能是參議員問政期間﹐必須從渥太華返鄉看病。
達菲助理回信說她弄錯﹐當天他在渥太華也有公務活動﹐參議院批准。
檢察官指控達菲蓄意迴避規則﹐在2009年到2012年期間動用公款﹐支付私人開銷。助理檢察官納博埃(Jason Neubauer)傳召普露﹐說明2012年以前的參議院規則。
納博埃指出﹐他要顯示2012年以前﹐本有清晰規定何為參議院開銷﹐儘管那年有一份新的規則指引﹐有更多具體指導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