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嘴性醜聞事件揭示 機構須有良好投訴機制
(多倫多19日加新社電)前加拿大廣播公司(CBC)電台名嘴戈邁斯(Jian Ghomeshi)性醜聞報告發表後﹐專家分析報告﹐指它指摘管理層處事不當﹐未能制止指控不當行為﹐報告顯示安全職場的必要性﹐機構應有良好的投訴機制﹐員工投訴也沒有後顧之憂。
獨立調查員魯賓(Janice Rubin)發現﹐戈邁斯受到多項指控﹐初時沒有受罰﹐那些投訴多數與性沒有關係﹐例如他經常遲到?「鬧情緒」?對同事「挑剔刻薄」。
報告又說﹐有人指控前電台節目Q主持人戈邁斯的經理﹐沒有調查他的行為﹐或是採取行動﹐設法阻止他﹐並說他們採取的行動﹐總是「無效?不經常﹐不一貫」。
多倫多特恩彭尼米爾尼律師行(Turnpenney Milne LLP)勞工律師米爾尼(Catherine Milne)說﹐人事部一大要務是在事前採取行動﹐解決職場浮現的問題。
她指出﹐人力資源部應該注意的其他[象包括﹐某個部門有更多人曠職﹐或是更多職員流失﹐或是工作業績下降。
米爾尼說﹕「那些都是一些標記﹐人事部應該自問﹕那堿O不是出了狀況﹐我們要注意﹖有沒有職場人際關係問題﹐我們要查看一下﹖」
她的機構進行職場調查﹐代表僱主及僱員處理職場問題。
米爾尼說﹐人們不願挺身而出﹐大抵有這種顧慮﹐因為機構內部有「恐懼文化」。
「恐懼文化」令員工不願挺身而出
魯賓報告沒發現證據﹐在加拿大廣播公司政策下﹐有人正式投訴戈邁斯。報告說﹐與他共事的人自覺「無能為力」﹐此事不容忽視。報告又說﹐廣播公司員工不願投訴﹐因為他們對投訴程序沒有信心。
溫哥華清晰人事顧問社(Clear HR Consulting)首席顧問鮑西斯(Cissy Pau﹐音譯)說﹐僱主應留意﹐它向員工講解可以接受的職場行為﹐傳遞什麼信息﹐而高層人員討論這個問題時﹐應該怎樣定調。
「我們一直建議僱主﹐要想你真的認為職場尊重很重要﹐任何[象顯示不適當行為﹐你就要查看﹐無人投訴也要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