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與自願捐贈器官
【明報專訊】人體器官「設計」精密,即使科技發達,時至今日人造器官亦未能救活器官受損的病人,他們仍要進行器官移植(organ transplant)才能續命。一般來說器官可透過親友活體捐贈,或逝世者死後捐出。而在中國,器官移植的主要來源一直以死囚器官為主。中國政府宣布自2015年1月1日起全面停止使用死囚器官,是一場意義重大的改革,卻又帶來好些問題有待解決。中央電視台新聞節目《面對面》的其中一集,探討這個具爭議的議題。
內地改革 停用死囚器官
自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國內醫學技術不斷進步。可是,中國醫護人員在器官移植國際舞台上,一直受荂u三不」的待遇﹕不允許參加器官移植的國際組織,不准在國際醫學雜誌上發表臨H器官移植研究成果,不能在國際演講談及中國器官移植的成績。中國人體器官捐獻與移植委員會主任、原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解釋,這全都因為中國器官移植主要是用死囚的器官,有違道德上器官捐贈要合乎倫理、自願及無償的條件,一直為國際社會詬病。
節目中,主持人問黃潔夫為何有決心於2015年實施此項重大改革,他表明主要是回應十八大四中全會以「依法治國」的理念。自2007年,中國政府在法律上開始做準備功夫,包括修改及完善有關器官買賣刑罰的《人體器官移植條例》。
在民間推動自願捐贈
另外,醫學界開始成立新組織,於民間推動自願於逝世後捐獻器官的想法,又減少可以做器官移植的醫院數目,由600多家減至169家,只准醫療質素達標的醫院做這類手術,保障病人的權益。在這些基礎上,2015年正式停用死囚器官挽救生命。
中國政府對外公開承認過去依賴死囚的器官,然後步向推動透明、公平、公開、自願的器官移植之路,得到國際社會認同。可是,仍有更多的難題要逐一克服,包括自願器官捐獻的文化能否在短時間之內建立?中國傳統保留全屍的文化會否成為器官自願捐贈的障礙?非法器官買賣的情G會否透過鑽法律漏洞而出現、患病者輪候器官的時間會否延長、病人權益是否得以保障、器官捐贈的費用會否有所調升等,這些問題仍有待觀察,才能下結論。
文:楊淑敏老師
■參考資料
中央電視台節目《面對面》,〈黃潔夫: 停用死囚器官〉,2015.01.11﹕
news.cntv.cn/2015/01/11/VIDE142098624002755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