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華追逃犯 外國「分贓」最高八成
【明報專訊】外國政府協助中國追逃貪官竟坐地分贓,收數竟貴過「大耳窿」;中國媒體披露,中國全球追捕海外經濟逃犯的「獵狐行動」,獲多國甚至歐美國家支持,原因是外逃貪官被沒收海外資產的最後處置,可按比例分享,協助的國家至少可分享40%至50%,最高則可分80%。有分析指,此舉意味中國或至少要以數萬億人民幣天文數字的國有資產,換取各國協助緝捕貪官。
據《新京報》報道,今年7月,公安部部署全國公安機關集中開展為期半年的「獵狐2014」緝捕在逃境外經濟犯罪嫌疑人專項行動以來,已經從40餘個國家和地區緝捕在逃經濟犯罪疑犯180名。
截至本月初,國際刑警組織針對中國籍疑犯發布的紅色通緝令已有160個。目前,美國、加拿大和澳洲仍是中國貪官出逃的首選,特別是那些涉案金額大的貪官。
報道引述北京師範大學國際刑法研究所所長黃風表示,中國海外追逃一般有4種方式,最主要的是引渡,此外還有引渡的3種替代手段,包括遣返、異地追訴、勸返。這4種方式也決定了中國和國外合作的方式。關於被沒收資產的處置,中國此前沒有分享機制,現在也在慢慢改變,其中中國禁毒法已經明確規定,可以和外國分享被沒收的資產。
對於被沒收資產的處置,分享是國際慣例。美國、歐盟、日本、新加坡等國都與其他國家簽署了類似協議。
而美國分享被沒收資產的比例,取決於美國司法機構在執法合作中做出的「貢獻」,重大協助分享比例為50%至80%,較大協助分享比例為40%至50%,提供便利分享比例通常在40%以下。
澳洲《犯罪收益追繳法》規定,在幫助其他國家成功追繳資產後,澳方有權對被沒收的資產實行分享。不過澳洲法律並沒有明確規定被沒收資產的分享比例,分享額度取決於很多因素,如請求國提供證據資料的分量、犯罪行為所造成的損失等。
黃說,中國此前無分享機制,現在慢慢改變,「中國禁毒法已明確規定,可和外國分享被沒收的資產。去年中國和加拿大簽訂受益追繳和分享的協議。」
網民:分享罪犯資產如勒索
中國跨國緝捕外逃貪官和追贓竟然被協助國大幅分贓,保守估計貪官海外資產1萬億美元,如被協助國以80%分享,中方將損失8000億美元,消息令輿論一片譁然,網民痛斥外國政府坐地分贓形同敲詐勒索,批評中國政府軟弱讓步,令國有資產流失海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