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三有報道指警方正部署拘捕佔中三子,戴耀廷(圖)表示,同意部分報道所提及的罪名,包括組織未經批准集會及阻街。
周三有報章稱,警方正部署拘捕5人,包括佔中三子以及黎智英和李卓人。對於警方部署拘捕,戴耀廷回應記者說﹕「你來拉我囉!」戴耀廷表示,928時已有被拘捕的打算,但未有回答何時自首。他指身體狀況良好,痛風腳痛「keep住行下企下」,腰骨痛但有治療師治療後好多了。
戴耀廷周三在電台節目上還表示,若當局早一步拘捕他們,或會引發很多人自首。
佔領行動持續24日不散,佔中發起人陳健民、戴耀廷及朱耀明聲稱會在運動最後時刻自首,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前日亦自言會「跟大隊」。周三有傳媒稱,即使他們不自首,警方亦不排除在短期內拘捕佔中的核心組織者及幕後黑手,除三子及黎智英,最早提出封堵政府總部的工黨主席兼立法會議員李卓人,亦在第一波拘捕名單之列,之後不排除有第二波拘捕行動。消息指出,上述5人涉嫌干犯了非法集會、擾亂公安、阻街、煽動及煽惑等多項嚴重刑事罪行,即使自首也未會獲減刑。
佔中啟動以來,港九多條主要交通樞紐被示威者堵塞,即使高等法院前日頒發臨時禁制令,禁止示威者繼續佔據旺角和金鐘多處地方,但示威者昨日未見消散,佔領行動何時走到最後時刻,到底哪一天才是佔中三子與黎智英等人心中的結局,暫時無人知曉。
即使佔中三子聲稱會自首,又指只要控罪合理,3人日後在法庭上不會抗辯,也不會聘請律師,但消息稱警方已就3人所干犯罪行取得足夠證據,拘捕行動可於短期內展開,警方不會因為犯罪人士聲言會自首而守株待兔,亦不會影響拘捕行動部署。消息又說,黎智英亦極可能是警方的第一波拘捕對象。
消息指出,警方已羅列出上述佔中搞手及黑手的主要罪狀,除了多項罪名,包括《公安條例》下的組織或協助組織非法集會、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簡易治罪條例》下的阻街罪、在公眾地方妨擾罪等,還有《刑事罪行條例》下的串謀罪、煽動罪,以及普通法下的煽惑罪等。不過,該等煽動罪與煽惑罪,與《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香港自行立法的「煽動叛亂」罪有不同。
消息續說,佔中原發起人戴耀廷首先在媒體煽動萬人癱瘓中環,並親自直接宣布啟動佔中,角色及罪行都最重,證據確鑿。其餘兩子陳健民與朱耀明,亦屬佔中的發起人、策劃人兼現場指揮,罪名與戴耀廷等同。至於黎智英與李卓人,前者負責為佔中提供資金和宣傳平台,為外部勢力介入充當中間人,後者則有份煽動罷工,輔助黎智英拉攏外部勢力介入,兩者亦同時有份協助策劃及指揮佔中,罪名同樣不輕。
屢爆衝突 或被控襲警
此外,雖然佔中三子聲稱佔中是和平非暴力,金鐘及旺角佔領區屢次爆發暴力衝突時,上述5人每次都躲到遠遠,從未有直接與警方或反佔中人士發生肢體碰撞,但消息指出,5人仍有可能被控以襲警等涉嫌暴力的罪行,因襲警不一定要與警員有身體接觸,協助或煽惑,例如在現場吹哨子鼓動示威者衝擊警方,同樣可能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