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獲低息貸款拖7年未還
新地稱紀錄佳 舊數未清批新債
【明報專訊】前政務司長許仕仁,涉收受新地聯席主席郭炳江及郭炳聯等4 人提供的2800萬元等利益案昨續審。新地旗下忠誠財務的前行政總裁區慕彰昨供稱,貴為政務司長的許仕仁,還款紀錄良好,故未還清舊債,已獲批新的貸款。許擁有良好聲譽,公司批出貸款條件優於另一客戶關雄生,不單利息較低,且多次獲批延長還款期。
稱許聲譽良好 屢次延還款期
區慕彰供稱,許仕仁(66歲)2004年6月以擔保人名義,由名下公司德福企業向忠誠申請300萬元無抵押貸款獲批,當時許尚未還清2001年12月借取的150萬元貸款。該筆300萬元貸款於2005年6月到期,許於到期前要求延長還款期1年。區稱2005年7月的信貸檢討認為,許還款紀錄良好,如期清還利息,又擁有良好聲譽和社會地位,且貸款由郭炳聯(62歲)批出,故建議延長還款。關雄生(63歲)當時亦為忠誠的無抵押貸款客戶,區稱關同樣在郭炳聯推薦下,於2002年獲批150萬元貸款。
財務公司總裁:郭家無指示優待
區續說,許於2006至09年每年貸款本金到期前,要求延遲還款1年皆獲批。而2008年1月郭炳聯指示他聯絡許,許要求改變貸款條件,由每月付息改變半年付息,「許生貴人事忙,好多時唔得閒處理小事」,申請亦獲批。然而,2009年6月24日,忠誠財務曾要求德福於6月30日貸款到期時還款。同年9月7日,許更未支付09年6月底應付的7.4萬元利息。區稱為此與許接洽,對方表示忙於準備國慶60周年的工作,承諾10月從北京回來後支付利息;區則表示收到利息,便可延遲還款期1年。
同獲炳聯推薦 關雄生貸息較高
許最終雖然清還該筆利息,但直至2010年6月貸款再一次到期,仍未清還本金。代表許的大律師蔡維邦說,2012年許仍拖欠該筆貸款,忠誠與許曾商討重整貸款事宜。區因於2011年退休並改當顧問,對此並不知情。區強調從無郭家中人,要求他處理許的貸款時,給予優厚條件,而許申請貸款時,要求以低於最優惠利率的固定利率計息,但區考慮後,認為以最優惠利率計息才算合理。
關的貸款於2006年還清,其代表大律師陳永豪說,關的貸款以最優惠利率加3厘計息,息率較高。區稱許的社會地位和信貸狀G優於關,因而獲較佳貸款條件。
明報記者 何偉
【案件編號:HCCC9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