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大消防龍頭泊車陷阱 市府6年斂收罰款181萬
【明報專訊】泊車罰款是多倫多市府一大收入來源﹐其中一個罰款條例﹐經常為司機忽略。這個罰款名目﹐就是「泊車距離消防龍頭3米」範圍內。罰款額是100元。市府僅此一項自從2008年以來收入逾2400萬元。
根據多倫多市府附例解釋﹐所謂汽車不能停泊在消防龍頭的3米範圍﹐是假設路邊消防龍頭所在位置的一點﹐一直延伸至街上﹐成為一條線。汽車則不能停泊在這條線上的3米範圍內。不管消防救火喉距離路壆有多遠﹐市府必須確保消防車或其他緊急車輛都能直接而毫無阻隔地使用消防龍頭。
市府解釋消防龍頭附近不准泊車是為有利消防。但有些消防龍頭所處地點比較隱蔽﹐使得人們泊車時並未注意﹐因此違規。按照市府從中「獲利」多少﹐可以排出10大最易遭此罰款的地點﹐其中首推市中心大學街393號的消防龍頭。
大學街393號是一座綜合性大樓﹐內中眾多法庭和律師事務所﹐中國簽證中心也在該大樓的15層上。此間之所以成為「冠軍」﹐其它原因還包括﹕接近市區其中一個主要路口(大學街夾登打士街)﹔消防龍頭本身隱身在行人道當中﹐匆忙中不易察覺﹐而且也沒有禁止泊車的標誌等。
從2008年以來﹐此處發出的告票總計2,962張﹐罰款總額289,620元。
排名第2、第3的消防龍頭都在北約克。
其中第2名消防龍頭設於央街夾Davisville 街區域的Merton 街112號。此處附近是Mount Pleasant墓園﹐消防龍頭隱身在兩棵樹之間。2008年以來﹐發出告票 2,165張﹐罰款212,300元。
第3名在央街夾雪柏街以北的Elmhurst 街33號。那堿O個繁忙區域﹐大批豪華公寓﹐附近一座大樓有許多聯邦政府部門﹐主要是護照和加軍招募兩大中心。該處消防龍頭不容易引起注意。此間同期的告票有2,253張﹐罰款總額為207,030元。
較早之前﹐該項罰款的金額是30元﹐但市府於2008年將罰款猛加到現在的100元。
多倫多市府泊車罰款部門經理法伯拉茲(Anthony Fabrizi)表示﹐市府一年從各類違章泊車的罰款中收到8,000萬元。雖然粗聽這筆數目不小﹐但泊車法規執法本身一年的預算就有5,000萬元﹐真正可以貢獻到市府收入的就是3,000萬元﹐和市府每年巨大的預算相比﹐這筆收入數額不大﹐所以泊車執法的目標「並不是為了收錢」。
他解釋說﹐市府泊車執法每年需要做5,000萬元的預算﹐即便收不到相應罰款﹐這筆預算仍需使用。
不過﹐泊車靠近消防龍頭而被罰款在多市泊車罰款總額中﹐仍只佔微小分額﹐僅佔一年總量的1.45%。大部分泊車罰款來自司機支付的停車費已經到時間但車仍未開走﹐或者在不應該泊車的地方停放自己的車。
對於不該停車的地方泊車﹐市府近來加強了罰款力度。比如﹐交通高峰時間在繁忙馬路泊車罰款為150元﹔在單車道上泊車罰款也是150元﹔暴風雪中在剷雪道路上泊車﹐罰款更可達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