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理科醫生報告 不需審批易錯漏
【明報專訊】聯合醫院病理部一年處理1.9萬份病理報告,透過抽查1%報告的恆常檢測,發現3個報告有偏差,從而揭發有新晉專科醫生錯漏百出事件。有病理科專科醫生解釋,1%恆常檢測屬國際認證標準,每月隨機抽查,再由其他醫生輪流審批。不過,據悉,不是每間公立醫院都採用抽查制度,一名公院病理科醫生稱,醫生取得獨立寫報告資格後,一般也是靠個人判斷,主管不會主動要求呈交報告,易有錯漏。
恆常1%抽查 非每間跟足
聯合醫院病理部顧問醫生梁松英表示,該院每年分12次隨機抽取1%病理部的已完成報告來覆核,評估部門工作水平。過去數年,亦有額外在未能獨立簽發報告的醫生病理報告中抽取10%覆核,若無發現明顯錯誤,才會向該醫生批出專科資格。
香港病理學專科學院院長張雅賢說,大部分公立醫院,都有沿用每年抽查1%病理報告的恆常檢測,多數用在活檢報告檢測,做法是每月由沒參與診斷的化驗室職員隨機抽查,過程間會隱去負責寫報告的醫生姓名,再由有獨立寫報告資格的醫生審批。相信今次是因審批醫生在某次抽查發現涉事醫生的報告出錯率高,才另行查閱該醫生其他報告。
公院病理醫﹕判斷靠經驗
有「龍頭」公立醫院的病理科醫生表示,取得專科資格的病理科醫生可獨立寫報告,其他較高級醫生不會要求審批,因此判斷是否正確靠醫生的個人經驗,若遇到「疑難雜症」,部門主管會不定期召開「龍頭會議」,由幾名可獨立寫報告的醫生共同「睇鏡」判斷病情,但只屬自願性質,承認易有錯漏。據他了解,醫管局沒有明文指引規定用什麼方法審批病理科報告。
本報曾詢問醫管局有關其他公立醫院的病理報告覆核制度,至截稿未有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