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指警索償押後裁 被告:傷勢賠盡4萬
【明報專訊】2019年7月14日沙田新城市廣場反修例示威,港大畢業生杜啟華因襲警判囚5年半。時任高級警司梁子健在事件中右手無名指受傷,入稟向杜索償,案件昨日在區院續審,雙方結案陳辭。杜啟華表示,早前遭入稟追討由政府支付梁的僱員補償金,為免賠償性質重疊,法庭應適當扣除本案賠償額,又認為梁的傷勢最高賠償不逾4萬元。法官指示雙方就扣除賠償的議題補充書面陳辭,半年內頒布判辭裁決。
被告杜啟華昨親自到庭陳辭,並呈交一段事發時的影片,嘗試證明當時他與梁之間沒有身體接觸,遭法官羅麗萍拒絕。羅官表示,影片並非本案證物,何G在刑事審訊中早已處理這段影片的內容,當時法庭不接納影片能為杜的行為提供抗辯。羅官向杜表示「點解你咁頑固」,又說杜「讀咁多書……應該將心思擺鶾鵀菑v同社會有建設翵ヾv。
稱政府曾索償性質有重疊
杜又稱,梁的右手無名指骨折並非「開放性骨折」,毋須做手術,醫生只是為梁的無名指前端安裝夾板,故認為此類傷勢最高賠償不超過4萬元;杜又認為,梁於2020年的檢查中顯示手指傷勢已大致復元,故梁現在仍感手指痺痛及刺痛,原因是他個人身體老化所致。
杜要求法庭考慮扣除部分賠償金額,稱律政司早前入稟要求他賠償政府向梁支付的僱員補償金,當中賠償金額性質重疊。原告方陳辭稱,政府向梁支付的是因受傷而獲批予的額外退休金,屬警隊額外福利,與本案索償不相干。
羅官聽罷陳辭後,指示雙方就應否扣除部分賠償的議題向法庭補充書面陳辭。法庭將於半年內頒布判辭裁決。
【案件編號:DCPI 196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