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二案 首被告質疑友人涉案 自言不知內情 談論事情為「追女仔認威」
【明報專訊】《反恐條例》第二案,8人涉2020年策劃3次爆炸,昨在高院第84天審訊。首被告何卓為(圖)繼續自辯,稱曾懷疑身邊友人牽涉明愛醫院和羅湖港鐵站炸彈案,向友人旁敲側擊,對方回覆「你覺得係,咪係囉」。他否認使用涉案Telegram帳號,稱只是找中學師弟冒充他的名義入群組,以免被社運圈「捉鬼」,又強調不知涉案計劃內情,只是想追求女性時將一些事情說出來「認威」。
醫院案前夜飲酒 不見製炸彈
根據控方指控,何卓為租住的宏創方5樓單位,是2020年明愛醫院及羅湖事件的炸彈製造場地。何昨日供稱,明愛炸彈案發生前一晚,他與友人在該單位飲酒,未見有人製造炸藥。不過他稱,當時加入不少Telegram(Tg)「公海」群組,知悉示威者要求政府封關以防疫情擴散,有人打算放煙霧彈逼醫護罷工。他續稱,事發當日他與網媒記者互通消息,得知煙霧彈已放置好,其後從《蘋果日報》和連登討論區得知煙霧彈「成功驉v,即已引爆和放煙。
問羅湖案 友人答「你覺得係,咪係」
至於羅湖爆炸案,何卓為被指有份於凌晨在楓樹街男廁交收炸彈,由別人送往羅湖引爆。何昨於庭上表示,他與同案被告吳子樂、周皓文聊天,凌晨外出找不到心儀的酒,遂折返單位。他稱不知有人在公廁交收「閃光彈」,也無參與製作羅湖炸彈,惟他事後回想,租借單位的友人Rachel疑與事件有關。他問「羅湖單洢Y咪你識鷸riend搞謘v,Rachel答「你覺得係,咪係囉」。
稱欲「淡出」 荇v弟冒名發言
外號「五飛」的何卓為表示,他曾向中學師弟「阿蛋」提及友人疑涉炸彈案,他想淡出示威圈子,但擔心「五飛」的名字在社運圈出現,再遭網絡欺凌;他遂和「阿蛋」協定,由對方冒充自己的名義設Tg帳號並在公海群組發言,測試「五飛」會否被攻擊。法官陳仲衡質疑他想淡出社運圈不必找「替身」,可直接退出群組;何回答當時流行「捉鬼」風氣,若貿然退出社運圈,「有人畀警方調查,可能會入我數」。
何強調,自己懷疑身邊人涉及炸彈案後,一心盡快遠離社運圈,並想遷出宏創方5樓單位。他稱不想和友人撕破臉,只想知道對方大概計劃,無意深入了解,「我有個陋習,追女仔黈伬唌A想將唔係我做而我又知道翵ヾA講出薄y認威』」。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 18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