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再引防外來干預法 列信和父子「具政治影響力」
【明報專訊】新加坡政府再度引用《防止外來干預法》,擬將身兼全國政協的信和集團主席黃志祥及其3名分別任省市級政協的子女黃永光、黃敏華及黃永龍列為「具政治影響力者」。
有別新加坡內政部去年首次引用同一法例,新加坡當局今次無提及4人與外國影響,只在公報說計劃列明4人,並非因為他們涉及任何惡行(any egregious activity)。信和集團昨無回覆查詢。
新加坡內政部前日公布,屬新加坡籍的4人去年向內政部轄下外國關係與政治信息披露註冊處申報,是外國立法機構或政治團體成員。當局考慮後,認為應按《防止外來干預(對應措施)法》將4人列為「具政治影響力者」,前日知會4人。
一旦落實的話,4人須每年申報有否收取1萬新加坡元以上政治捐款、與外國政治組織或立法機構關係,以及所獲外國永久居留權等福利。
黃家是新加坡顯赫家族,黃志祥已故父親黃廷方是新加坡首富,在新加坡及香港分別創立地產商遠東機構及信和,黃志祥也曾任新加坡主權基金淡馬錫董事,胞弟黃志達曾任新加坡對智利和阿根廷的無任所大使;黃永光也曾任國家文物局董事。
星學者稱反映當局關注中國政治影響
新加坡國立大學政治系副教授莊嘉穎說,今次舉動有些令人意外,因為4人一直有參與政協或統戰相關活動,同時有其他新加坡知名人士也有類似關係,也未被指定為「具政治影響力者」。他分析,這或一定程度反映對中國在星政治影響的關注,尤其在未來大選前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