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次見陳梓華 黎:不知其關國際線
【明報專訊】據庭上證供黎智英6次與「從犯證人」陳梓華(圖)會面,其中2020年1月在台灣,陳稱黎提議結合議會、街頭、國際和商界力量,黎主問下稱無此想法,但盤問時表示忘記。辯方昨覆問時要求黎解釋,黎供稱他不知道陳與國際線有關,從不是二人討論範疇,不知道陳參與其中,主問下的說法是基於他是生意人,「我清楚生意人(是怎樣的)」。另法官關注黎為何就初選參選名單在信息中對陳表示「我們」要努力,黎解釋因他屬泛民陣營一員。
辯方另問及同年12月第四次會面上,黎有否與陳談及初選事宜,黎澄清不認為有相關討論,他在初選的參與只限於充當「徒弟」李兆富與籌備電子投票團隊的「中間人」。法官杜麗冰留意到黎從陳收到參選名單後回覆「我們要努力處理」,即黎涉初選?黎否認,指他是泛民陣營一員。法官李運騰亦問,黎將名單轉發李卓人,同樣說要努力處理,李卓人回覆會努力,即至少黎想與李卓人一同努力?黎同意。
否認虛構青年被毆 辯方展示報道
另外,辯方問到2019年9月和2020年4月黎分別撰寫的〈這是良知之戰〉及〈專橫暴政打壓 我們氣魄不滅〉。就前者,控方早前質疑黎虛構青年問警方「係咪跌魖}心?」後遭打至頭破血流。辯方昨展示《蘋果》當年9月3日報道〈旺角諷警「跌魖}心」 青年遭打穿頭〉;黎確認曾閱報道,否認虛構青年被毆一事。
至於後者,黎提到「中共出擊撕掉《基本法》,摧殘香港一國兩制特別行政區地位」。控方質疑黎的評論無資料佐證,辯方昨稱文章另引述港澳辦和中聯辦對《基本法》22條的詮釋,問黎掌握的資料會否來自兩辦?黎稱從媒體報道得知,而有法律背景的李柱銘和何俊仁有告訴他。
(黎智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