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稱勾結可槍斃 黎:引蕭若元語 曾向助手發信息談制裁 形容行為「粗心」
【明報專訊】壹傳媒黎智英及《蘋果日報》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昨日踏入第143日審訊,由辯方覆問。據辯方展示的資料,《港區國安法》實施後,黎於《蘋果》專欄寫道:「勾結外國勢力是叛國罪,可以槍斃。」黎解釋當時僅在文中引述時事評論員蕭若元的說法,並提到蕭曾在其節目「嚇走我」、茼菑v離港,形容蕭「可能關心我」。另外,國安法後,黎曾向助手Mark Simon發信息談及制裁;黎在庭上形容自己的行為「粗心」。
明報記者
辯方昨就2019至2020年的涉案事宜,包括黎智英跟Mark Simon的通訊,以及黎跟「從犯證人」陳梓華的聯繫等覆問(見另稿)。庭上證供證示,2020年5月,黎就被指刑事恐嚇《東方日報》記者一案獲准保釋,其間不得離港,之後黎向法庭申請離港赴美探望剛出生的孫女,最終申請被拒;同一時段黎計劃再訪美,會見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等人。控方早前質疑,黎以探孫為藉口申請更改保釋條件到美國見當地官員;黎否認。
申改保釋 稱無必要提及擬晤彭斯
黎智英接受辯方覆問時重申,申請更改保釋條件主因為赴美探孫,同時提及會見美國官方人員雖不犯法,但「在政治上敏感」。法官李運騰關注,黎是否覺得,向法庭披露跟彭斯見面的計劃會降低獲准改保釋條件的機會,黎同意。在辯方詢問下,黎澄清當時覺得無必要向法庭提及會見彭斯的計劃,無意誤導法庭。
另一方面,控方早前指2020年7月5日,黎智英在《蘋果》專欄文章〈飛翔吧 良知的脊梁在撐荂r寫道:「有心人說,快點走,勾結外國勢力是叛國罪,可以是槍斃的啊!」並向黎指出「看來真理對你無關重要」。黎昨解釋,文中的「有心人」是人稱「神燈(燈神)」的前亞洲電視編劇,對方曾在其節目茼菑v離港,強調僅在文中引述該人說法。黎其後補充該「有心人」為蕭若元。
同月15日,Mark Simon向黎發信息稱,時任美國國務卿蓬佩奧助理、曾任職《華爾街日報》的Mary Kissel關注,黎是否不欲美國和香港斷絕關係。當時黎覆Simon,美國撤銷本港特殊地位做法正確,又提到要「制裁中國以阻止其打壓香港」。
指制裁是國安法下「危險字眼」
辯方關注,黎智英為何在上述信息提及制裁?黎答「我不知道為什麼……就是這麼粗心」。在法官李素蘭追問下,黎稱制裁是國安法下的「危險字眼」,因此形容自己粗心。黎就上述信息作供時另透露,當時跟Kissel相識逾15年,「每年我都會在她生日那天送花」,直至對方離開《華爾街日報》。
此外,時任壹傳媒行政總裁、「從犯證人」張劍虹早前供稱,曾於2020年12月到收押所探望黎智英,當時黎荂m蘋果》「照原來咁做」。就「照原來咁做」意思,黎解釋,「The show has to go on. The business has to go on(表演仍要繼續,業務仍要繼續)」,而「繼續」不代表「違法地繼續」。審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51/22】
(黎智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