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覷提款者共扒27萬 拘3印尼人
【明報專訊】警方上月接獲報案稱,於屯門剛提款後發現背囊被打開,10萬元現金不翼而飛。警方針對部署後前日拘捕3名印尼男女,經調查後相信他們共涉及7宗扒竊案,共盜取約27萬元財物。
持旅行證件 趁人迫下手
屯門警區重案組第二隊主管胡諾軒表示,今年9月接獲報案,事主稱於屯門區遭人偷去剛提取的10萬元現金。警方在多處地點展開針對部署,探員周五下午在屯門一廣場內發現兩男一女形[可疑,正尾隨一名剛提款事主,待時機成熟即上前截停3人,經調查後以企圖扒竊拘捕3人,他們年齡39至47歲,持旅行證件來港,被帶署扣留調查,案件交由屯門警區重案組第二隊跟進。據悉,3人來自印尼,在9月或之前已來港,逗留約一個月。
胡諾軒表示,經深入調查後,發現3人亦與5宗分別發生於上水、旺角、將軍澳、北角及元朗的同類案件有關,相信行動瓦解一個扒手團伙。
該團伙有預謀犯案,多在銀行或櫃員機等可提取現金的地方徘徊,尋找剛提大量現金的目標,趁人多擠迫及事主不備,打開其背囊或手袋盜取財物。據了解,有成員負責分散事主注意力,其他人再趁機下手。
警方呼籲市民在人多擠迫時保管好財物,如將手袋或背囊放在胸前,盡可能在親友陪同下提取大量現金,並時刻保持警覺。警方重申,觸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盜竊罪」最高可判監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