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開槍符指引 蕭澤頤籲速開死因庭 學者促增培訓應對精神病人 醫生倡偕醫局設機制
【明報專訊】38歲思覺失調男子上周日(15日)在北角寓所疑病發襲擊家人,及後遭警員開槍擊斃,死者家屬投訴警察過度執法。警務處長蕭澤頤昨見傳媒,稱理解家屬傷痛,重申經初步檢視,開槍警員有按照使用槍械指引,會盡快公正調查,「建議死因裁判法庭盡快召開死因研訊」。港大醫學院精神醫學系榮休講座教授陳友凱稱,現有資訊顯示事發時病人家屬相對安全,認為警方部署可做得更好,強調「這個是病人,不是犯人」,應先用平復病人情緒的手法處理,建議警方加強培訓。
遺屬指警有退路 有他法制止
死者父親昨向本報說,事發時他不在場,引述妻子稱可能兒子見到警員後在廚房取刀,而3名警員當時在門口位置,若兒子衝前,警員仍有路可退,「門口很窄,有盾牌頂住,怎會傷到他們(警員)」,認為警方可用其他方法阻止。
死者胞兄李先生說,弟弟患思覺失調約8年,曾入院三四次,試過由警員協助「捉去醫院」;弟弟每月覆診一次,只需打針,毋須食藥,事發前數天已呆呆滯滯,當日母親被弟弟打至頭腫,並跌倒致手部骨折。李說弟弟以往從事油漆工作,近半年受治療影響而失業,間中做散工,家中牆身亦是由他髹油。他對蕭澤頤稱關注及會公平調查案件感滿意。
蕭澤頤是第二度回應此案,昨出席香港潮屬各界國慶酒會後表示理解家屬傷痛,警方亦深表難過,投訴警察課會按既定程序公平公正處理,港島總區重案組會全面調查。
蕭:按指引行動 不論患病否
被問到與死者距離1.5米,警員為何開槍,蕭稱警方就使用不同武力及槍械有嚴謹指引,警員為避免任何人受嚴重傷害或死亡而開槍,強調在場警員按指引作出決定。至於警方是否有針對精神病患襲擊個案的指引,他說無論涉案者是否患精神病,警員都會按指引行動,重申不應標籤精神病人。
學者:應優先平復病人情緒
陳友凱昨向本報表示,根據現有資訊,當時家屬已將自己反鎖房間內,相對安全,並非十分危急,認為警察應花更多時間部署,亦可避免警員人身受威脅。他說,警察平日多面對有計劃的罪犯,而處理有暴力行為的精神病人應先考慮平復其情緒,「要轉角度不是很容易」。
他強調日後可能再出現同類情G,警察應加強培訓應對精神患者,亦可設立機制,由精神科社康護士介入處理精神病人暴力行為的案件。他說社康護士在處理類似個案時通常會詳細部署,包括了解病情以決定何時進入現場及對話等。
中大社工系講師丁惟彬表示,極少數精神病患者有暴力風險,即使他們動武,亦多因感害怕、出於自衛,處理時應先評估當下病人及其他人是否安全,若非危急,應採用溫和、談判方式令其平復情緒,「不是立即去制服」。
精神科專科醫生麥永接建議警方設立一套機制應對精神病人的暴力行為,並與醫管局社區精神科服務團隊等相關部門一同演練,而機制應涵蓋整個行動,包括接獲報案後的部署,例如準備哪些裝備等。
社工憂家屬拒求助
盼警表明檢視挽公信
丁惟彬憂慮事件令精神病人的家屬不敢求助警方,認為警方應表明態度會檢視做法,令大眾增加信心。陳友凱建議精神病人的家屬若出現同類情G,報警的同時可向醫管局求助,並向警方提供更詳細病人資料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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