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埠活動期間精神病漢刺傷人 審查報告建議改善患者外出政策
護理團隊及衛星定位可助監管
【明報專訊】溫哥華去年9月舉行「點亮華埠」活動期間,一名獲准在無人陪同下離開精神病院的患者涉嫌在唐人街刺傷3人,審查報告指紀錄顯示在案發前一年內疑犯先後獲准外出99次均表現正常,卻在第100次外出時涉嫌犯案,因此提出多項建議包括加強護理團隊及改善患者外出政策,省府指已經接受建議並開始實行。
案發於去年9月10日傍晚近6時,溫哥華唐人街正舉行「點亮華埠」活動,3名參加者在奇化街(Keefer St.)夾哥倫比亞街(Columbia St.)的主舞台附近被刺傷,警員隨即在附近拘捕一名涉案男子。疑犯其後被揭發為獲准在無人陪同下從精神病院外出的患者,事件引發公眾關注,省府下令進行外部審查。
該份由前阿博斯福警察局長里奇(Bob Rich,小圖)負責撰寫的報告前日公布,首先提及疑犯唐納利(Blair Donnelly)精神病史,他於2006年因精神病引發的幻覺殺害女兒,被裁定毋須負上刑事責任,但被勒令入住高貴林的Forensic Psychiatric Hospital精神病院接受治療。
報告指唐納利於2009年10月獲准在無人陪同下離開精神病院,但他被發現企圖在素里刺傷一名男子,後來因持械襲擊罪被判囚45天。唐納利在隨後8年沒有發生任何事故,直至2017年襲擊另一名病人,但他再度被裁定毋須負上刑事責任,並就此案獲法院「無條件釋放」(absolute discharge)。無條件釋放也稱作「真正撤罪」;據本國刑事法,被告認罪或被判罪成,而獲判真正撤罪後可無條件獲釋放,其犯罪紀錄會在指定時間後刪除。
里奇的報告又指,精神病院紀錄顯示,唐納利在2022年8月至2023年9月9日期間獲准在無人監管的情況下離開醫院99次,均沒有出現任何問題,但在去年9月10日、即第100次獲准無人陪同下外出時,涉嫌在「點亮華埠」活動刺傷3人。
里奇指出,在事件中沒有發現任何違反政策的情況,但認為該精神病院的護理模式,對於處理嘗試重新融入社會的高風險患者而言,並非最佳選擇,「我認為有些患者的健康狀況,可能永遠無法在社區中不受監督地生活。」
里奇在報告中提出數項建議以有效應對高風險患者,包括加強護理團隊、改善患者外出政策、加強員工培訓以及使用全球衛星定位(GPS)追蹤系統等風險管理工具,其中護理團隊由一名精神科醫生、一名護士及一名社工組織,分配給患者並在其住院期間提供服務。
里奇續指,有關護理團隊模式於2015年之前曾在該精神病院使用,因此建議再度實行,「擁有一個見證患者整個住院過程並深入了解其犯罪行為的團隊非常重要。」
卑詩省衛生廳前日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已經接受里奇的所有建議並開始實施,包括改善精神病院批准患者外出的政策。
卑詩審查局(BC Review Board)負責監管獲法庭裁定毋須負刑事責任的被告,當局會舉行聆訊,並就患者是否應被拘留或允許在社區居住作出決定。在華埠刺傷案發生前,唐納利曾於去年4月出席審查局舉行的年度聆訊,當局認為他需要繼續在精神病院接受嚴密監管,然後才能獲准在無人陪同的情況下外出。
刺傷案發生後,審查局聆訊裁決內容被洩露給傳媒,唐納利試圖以私隱為由阻止公布裁決理由,但於去年10月被駁回。審查局在裁決中稱其決策需要公開和透明,讓社會大眾了解當局職責,即處理被控刑事犯罪但因精神疾病不適合接受審判,或被裁定毋須負刑事責任的人士。
法庭紀錄顯示,唐納利將於明年3月到溫哥華的省級法院應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