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嬰猝死警被控虐兒 控方:不確定死因
【明報專訊】2019年初,油塘一單位內一名9個月大男嬰突然不省人事,送院搶救後不治。5年後,警方拘捕案發時為休班警的男嬰父親,控告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案件押後至昨日(7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再提堂。被告表示不認罪,總裁判官蘇惠德安排於10月24日開審,批准被告以原有條件保釋。
辯方爭議涉疏忽否 將召驗屍官法醫
被告蔣定邦,42歲,報稱警員,據悉已停職。蘇官曾於庭上詢問男嬰死因,控方稱由於不確定死因,維持控告虐兒罪。
控辯雙方表示對大部分案情、警誡供辭及閉路電視紀錄均無爭議,惟辯方稱將爭議是否涉及疏忽,並將傳召一名驗屍官及一名法醫作證。蘇官安排於10月24及25日作中文審訊,批准被告繼續以2000元現金保釋外出,其間不得接觸控方證人,需交出旅遊證件和居於報稱地址。
控罪指被告於2018年12月1日與2019年2月19日之間(包括首尾兩日),在九龍觀塘鯉魚門道56號油翠苑漾美閣一單位,身為超過16歲而對9個月大的男嬰蔣天晴負有管養及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襲擊、虐待或忽略蔣天晴,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他受到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損害。
【案件編號:KTCC121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