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跨境白牌車停牌判社服 司機稱斷生計
【明報專訊】警方今年3月打擊跨境白牌車,放蛇租車從荃灣前往深圳。涉事司機早前承認駕駛沒有獲發指明的牌照的汽車以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等6罪,昨於沙田裁判法院判社會服務令、停牌及罰款。
被告指停牌一年令他「開飯成問題」,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稱「已經係(依例判處)最少黻接P時間」。
停牌一年 官稱下限
被告陳其鋒(62歲,司機),沒有律師代表。法庭較早時為他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求情稱因經濟情G犯案,鄭官指非有效求情理由,而被告認罪及節省法庭時間是最大求情因素,就6罪共判處被告履行社會服務令80小時,停牌12個月及罰款3200元。
控罪指,被告今年3月20日在新界落馬洲新深路駕駛一輛汽車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無第三保、違反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的條件、駕駛人座椅前面裝有違反《道路交通條例》的視像顯示器、車尾兩邊沒安裝反光體、違反上述條例所要求的車牌設計規定。
【案件編號:STCC 266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