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外暴動 12人認罪囚36至40月
【明報專訊】2019年11月18日,有市民發起「圍魏救趙」行動,營救圍困理大的示威者,213人在油麻地被捕。其中一宗涉及23人的案件,昨在區院處理。暫委法官黃雅茵表示,涉案暴動嚴重影響交通及市民安全,惟考慮當中12名被告認罪,加上部分人被捕後沒有自暴自棄,反而積極求學,其中一人為科大化學博士生,前途本應無可限量,可獲額外減刑。12人被判監3年至3年4個月不等;同案另有8人早前被裁定罪成,昨日求情後被下令還押至9月16日判刑。
博士生發憤讀書 額外減刑
12名認罪被告現年介乎22至32歲,依次為李諾琳、王志聰、黃文澤、黃梓泓、溫英傑、鍾景筒、唐誌崙、黃雅琳、蘇浩臻、黃羽薇、廖志文及黃冠鋒。
黃官判刑時引述辯方求情,當中提及黃梓泓正攻讀科大的化學博士,有志成為教授,因本案被迫停學及暫緩在期刊發表論文,或會失去學位。黃的教授為他撰求情信,形容黃為香港最傑出的學生之一,將來可成為罕見且優秀的科學家。
黃官指出,涉案暴動參與人數在高峰期逾2000,由於暴動範圍為主要旺區,嚴重影響交通及居民安全。各被告於開審前認罪可獲減刑,當中黃梓泓情G特殊及非常優秀,另一被告蘇浩臻原本從事物業管理,因本案失去晉升機會,但仍在獄中考取證書及攻讀學位,兩人均獲額外扣減4個月刑期,同判囚3年;李諾琳、黃文澤、鍾景筒、黃雅琳及黃羽薇因沒有自暴自棄,且積極學習,獲額外減刑兩個月,同判囚3年兩個月,餘下5人各囚3年4個月。
同案另有11人早前不認罪受審,當中3人被判無罪,餘下林樂進、林迪倫、劉思琪、梁健朗、譚啟沖、謝承腄B蘇定楠及馮文杰共8人,均被判罪成,昨被帶上區院求情。
辯方求情時均採納書面陳辭,代表林迪倫及謝承萿漱j律師另提及,本案由案發直至審結歷時4年半,對各被告構成壓力,打亂其人生規劃,加上他們過去一直守宵禁令,「每日都失去人身自由」;代表蘇定楠的大律師形容各被告「唔係太曳鵀~青人,可以改過」,冀法庭酌情減刑。
【案件編號:DCCC 800/20、577/21】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