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交意見書:月創逾3億經濟價值
【明報專訊】網約車發牌數量未有定案,Uber於昨日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會議前提交意見書,倡議建立新牌照框架,或放寬現時「出租汽車許可證」發牌數量限制及申請要求;又稱今年3月曾訪問1576名Uber司機,逾15%表示如失去Uber平台的工作,將需申請政府福利補助。運輸及物流局長林世雄昨在會上未有談及Uber意見書,局方會後回覆本報查詢時亦無補充,重申會在完成供求調查後再為規管網約車平台訂定立法建議,局方做研究時會一併考慮市民、業界和其他持份者意見,歡迎各界繼續提供。
訪平台司機 15%稱倘失業申福利
Uber於意見書表示,規管網約車平台與靈活發放司機牌照密不可分,截至去年,逾60%司機每周在Uber平台駕駛時間少於20小時,如限制網約車司機供應,將阻礙司機有效並充分回應不同時間或地點的服務需求。Uber又稱,截至去年,Uber司機年齡中位數為42歲,Uber Taxi司機則為53歲,較的士業界六成達60歲以上年輕,而Uber每月為香港創造至少逾3億元經濟價值。
議員:不發牌網約車或致的士服務惡化
昨日會議未有討論Uber意見書,惟多名議員均關注網約車發牌數量及牌照彈性問題。實政圓桌田北辰認為應取消「出租汽車許可證」須證明服務有合理需要的申請門檻,只需司機健康證明、駕駛紀錄等。香港新方向張欣宇說,市民對點對點交通需求彈性,故當局亦應確保網約車有彈性供應。選委界陳紹雄憂慮若不向網約車發牌,需求不變但供應減少下,的士揀客或更多,服務質素更差。
競委會及消委會昨亦回應網約車規管。競委會表示,各行業成功有賴以市場競爭提高效率和加強創新,樂見政府研究透過規管開放網約車服務,使其與的士公平競爭;競委會將繼續向當局提供政策分析及建議,確保市場有充分競爭,促進大眾利益。消委會認同透過法例規管網約平台有助開放市場,讓消費者有多元和安心選擇,未來將從維護消費者權益角度,詳細研究政府的供求調查,再向政府提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