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西隧道越線釀奪命車禍 醉駕司機判囚近2年
【明報專訊】馬西隧道(George Massey Tunnel)約4年前一宗超速奪命車禍,導致一名亞裔女子喪生,法庭判處肇事司機監禁兩年少一天。死者家屬歡迎裁決,但認為被告應被判更長刑期。
列治文省級法庭裁定42歲被告曼恩(Sundeep Singh Mann)因危險駕駛被判處兩年少一天。
主審法官范多(Diana Vandor)形容案件的事實「可怖而且令人心碎」,又指該案並不是近年,顯示危險駕駛對加拿大社會造成破壞性、傷害性和致命性影響的唯一個案,在該案量刑聆訊期間有近50例。
案中死者為61歲陳姓女子(Ky Tran,譯音),法官還說,該案所造成的影響對陳氏家人尤重,「他們的悲痛是強烈且令人心碎。」
事發於2020年9月2日午夜過後不久,曼恩駕駛的白色SUV越過中線,在馬西隧道北端外跟陳氏駕駛的汽車相撞。陳氏當場喪生,其同車的丈夫重傷送院。
曼恩的量刑聆訊於上周五(6月28日)完結。聆訊期間的案情指,隧道北行車道因維修工程而關閉,餘下一條車道改為雙向行車,並降低車速至每小時60公里。目擊者憶述稱,目測當時曼恩的SUV在隧道內飛馳駛過,而在場一測速儀顯示他以時速109公里行駛,而在他被送院接受治療時發現其血液含有酒精。曼恩承認一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以及一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身體受傷等罪名。
法官考慮刑期因素包括被告超速和臨時禁駕的紀錄、事發時車速幾乎是法定的兩倍、血液被測到有酒精,以及造成一死一傷和對受傷者的影響。法官接納控方就第一項控罪判刑兩年的要求,但最後裁定曼恩獲減刑一天,以便他可在省級監獄,即可在較近他子女的地方服刑。曼因也就第二項控罪判監18個月,兩項刑罰同期執行,另外還被禁止駕駛5年。
死者陳氏的女兒Lisa在庭外接受媒體訪問時指,不認同兩年刑期對於一個選擇飲酒並駕駛的人是足夠長,又說「你有選擇,可以飲酒,但不應開車。」陳氏的胞妹Ut Yue則認為被告毫無悔意,因若他感到悔疚,應當在這件事後立刻戒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