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政績舉債致33工程爛尾 湘貪官囚13年
湖南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秘書長曹炯芳因受賄罪和濫用職權罪,被判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200萬(人民幣,下同)。他曾被揭在擔任湘潭市委書記期間,急於求政績升官,違法融資舉債435億元,造成33個爛尾工程。
長沙市中院周一(3日)發布曹案一審通告,並指他在上訴期未提上訴,判決已生效。59歲的曹炯芳是湖南澧縣人,曾任湖南省委副秘書長、省委政策研究室主任,2016年出任湘潭市委書記,2022年3月在湖南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秘書長崗位上被查。
電視台播出的湖南反腐警示錄《忠誠與背叛》中,曾披露曹炯芳違法融資舉債致工程爛尾一事,以及他涉受賄2495萬元,放任支持胞兄在湘潭攬工程。他在片中透露,因擔心自己被查,曾和妻子在家中燒外幣。
最高檢察院昨公布,國資委原副部長級幹部駱玉林受賄、內幕交易案,近日已由山東省青島市檢察院提起公訴。檢察機關指控其利用擔任青海省國有資產管理局長、青海省經濟貿易委員會主任等職務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及在涉及證券交易價格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尚未公開前,明示他人從事相關交易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