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律師協會檢討「保護法案」 倡人在國外可申領更新楓葉卡
【明報專訊】加拿大移民律師協會(CILA)發表報告,對2001年生效實施的「移民和難民保護法案」(IRPA)進行了全面審查,提出了人在國外也可申領或更新加拿大永久居民卡(楓葉卡)、允許申請人在「維持身分」期間離開加國等改革建議。
有分撰寫報告的多倫多移民律師哈恩(Randy Hahn)說,現行法案在許多方面給申請人帶來不利影響,比如一名移民緊急出國參加親友葬禮,回國時可能因為楓葉卡到期而被拒絕入境,一名臨時簽證到期的海外勞工可能因為正在等待續簽結果而被迫停止工作。
他說二十多年來法案從來沒有被廣泛審查過,期間加國的人口、社會和經濟已發生很大變化,法案的一些條款規定顯然不能適應,「從更廣泛可能性說,移民法案應該避免給人們的生活增添不必要的困難和複雜性。」
該份報告名為《讓我們清理我們的法案》,就現行法案中一些最普遍問題和關注給出了如下修訂建議:
•有關楓葉卡的申領和更新
現行法案規定,一名移民申請人首次獲得楓葉卡必須人在加國且平均需要等待77天,楓葉卡更新需要等待65天,在這期間,如果申請人因為緊急情況離開加國,回國時需要申請一次性旅行文件,但擁有這文件也不能保證百分百入境,哈恩建議說,「應該允許人在國外也可獲得楓葉卡,如同申領加拿大護照一樣。」
•維持身分和恢復身分
持有臨時居住身分的在加人數有250萬人,包括訪客、海外勞工、國際留學生等。這些人的身分到期後,在申請續簽或轉移到其他臨時居住項目的等待期間,被稱為「維持身分」狀態,有時等待期長達數月。哈恩說:「如果在這期間你離開加拿大,很可能失去加國身分,我們的建議是,允許申請人等待期間出國而維持身分繼續有效。」
哈恩還建議對於那些非惡意錯誤比如錯過了截止日導致失去合法身分的人,在申請恢復身分期間獲得「維持身分」狀態,避免遭到非法拘留。
•部長指示(Minister instructions)
現行法案允許移民部長簽發特別指示給經濟類移民項目,比如優先處理有某類背景的申請人、允許移民篩選系統靈活性並對改變需要做出回應。報告建議增設一個60天的通知期,允許對部長指示進行說明解釋,部長不得不對改變給出理由。哈恩認為這將增加透明度、可預見性和責任感,對於促進加國經濟發展至關重要。
•醫療拒絕(Medical inadmissibility)
根據現行法案,一名海外人士,若其健康條件預計未來對加國的健康和社會資源有更多需求,則可以健康為由拒絕其入境,2018年時任移民部長胡森回應國會一份相關報告時承諾取消這政策,但一直沒有實現。國會報告指,「該條款將有健康問題的人視為潛在的經濟負擔並忽視他們的潛在貢獻,是一個永久性歧視政策」。
•移民人權法案及獨立監察
哈恩表示:「疫情期間移民部積累了大量申請個案,許多申請人不得不尋求當地國會議員或者訴狀法庭,移民部也通過多個網絡平台與申請人溝通交流,但是這些途徑幫助不大,很難解決問題。我們建議創造一個面向公眾的獨立監察部門,類似於政府其他部門,從而提高移民系統的效率,也減輕議員和法院的壓力。」
其他建議還包括:取消對任何虛假陳述人的5年入境限制、規定移民部必須在30天內完成一個申請的完整性檢查等。報告將提交給聯邦政府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