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問快答:僭建
【明報專訊】2024年4月初,樓齡60年的佐敦華豐大廈發生三級火警,造成5死40傷,屋宇署事後稱曾於3月向大廈部分業主就違規建築發出清拆令。《明報》記者發現該大廈天台樓層單位的僭建情G嚴重,或成妨礙救援速度的原因。你知道什麼是僭建嗎?
Q:什麼是僭建?
A:未經屋宇署事先批准,或沒根據小型工程監管制度的簡化程序所做的樓宇加建或改動,均屬僭建。本港每年新增僭建個案約3萬宗,常見的僭建物包括簷篷、天台搭建物、分間單位(茤)、大型招牌、阻礙走火通道的鐵閘等。
Q:如只屬輕微僭建,可否暫緩執法?
A:屋宇署2012年4月起就新界村屋僭建物採取大規模行動,包括就違例情G較輕和對樓宇安全較低潛在風險的僭建物,實施申報計劃。計劃於2012年4月1日開始,同年12月31日結束,署方會就蒐集的資料評估風險,並按實際情G制定按序處理的執法計劃。
另外,市區的「家居小型工程檢核計劃」容許市民在經檢核後,保留在2010年12月31日前已建造但未獲事先批准圖則的家居小型裝置,參加計劃的市民需委任專業人士檢查及核證有關家居裝置符合安全規定及相關規格,並向屋宇署呈交文件。計劃主要是讓市區樓宇部分規模較小及潛在風險較低的僭建物,例如空調機承托支架、晾衣架和小型簷篷等,經檢核後可申請保留。2024年1月發展局表示,會考慮放寬有關計劃的適用範圍,至於嚴重僭建個案如僭建地庫或露台等,則不會以上述方式處理。
Q:僭建對社會有什麼影響?
A:首先,僭建物或增火警風險。例如近期佐敦華豐大廈火災,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委員梁文廣指出,舊式樓宇很多屬一梯或兩梯,天台是火災時很重要的逃生地點,若天台有僭建物,會阻礙天台的出入通道,甚至沒有足夠空間讓逃生居民暫避,以及影響消防救援。其次,僭建物衍生大廈管理和衛生等問題,例如僭建的天台屋本身未必有排水設施,或出現去水渠亂駁情G,增加衛生風險,而發生事故時也難以追究責任。
Q:現時政府對僭建如何執法?
A:根據《建築物條例》,未經建築事務監督的批准及同意而進行違例工程,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被罰款40萬元及監禁兩年。而屋宇署發現僭建物後,特別是對生命財產明顯構成威脅或迫切危險的僭建物,會向業主發出法定命令要求清拆。
佐敦華豐大廈發生火災後,發展局長甯漢豪於立法會特別財務委員會上說,2023年連串樓宇外牆石屎剝落事件、大規模僭建個案,以及佐敦舊樓發生嚴重火災,顯示業主未有認真看待政府發出的指令,政府的執法力度亦不足。政府會循多方面加強消防安全執法及檢控,包括透過內部調配,撥出更多人手加強檢控,亦會重訂執法優次,集中資源處理單梯樓宇、多賓館或茤苤B未有遵辦驗樓通知亦未聘請驗樓人員等高危大樓。
(本網發表的作品若提出批評,旨在指出相關制度、政策或措施存在錯誤或缺點,目的是促使矯正或消除這些錯誤或缺點,循合法途徑予以改善,絕無意圖煽動他人對政府或其他社群產生憎恨、不滿或敵意。)
[智學公民 第092期]